





■周万春
淮安114网综合消息:近日,从省城传来喜讯:清河区人民法院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2007-2009年 “江苏省文明单位标兵”,这是该院继2005年被省委、省政府评为江苏省文明单位标兵以来,再次获此殊荣。据悉,这也是全省法院系统唯一一家获此殊荣的法院。
近年来,清河法院按照市中院的要求,积极争创全省、全国文明单位,不断提升文明创建水平。明年是全国文明单位评比之年,该院将以此次受表彰为契机,再接再厉,进一步深化文明创建工作,以实际行动开创法院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新篇章,力争明年创成全国文明单位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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