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张小燕
淮安日报讯:日前,全国、全省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江苏省副省长李小敏分别就加强孤儿保障工作作重要讲话。在淮安分会场,副市长陆长苏参加会议,并就淮安市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作出部署。
近年来,淮安市不断完善保障措施,积极开展关爱行动,孤儿救助保障水平有了很大提升。组织开展了“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和“重生行动”,无偿为98名残疾孤儿实施了手术矫正和康复;投资3000万元兴建了市儿童福利院,新增床位200张;通过中国收养中心,为156名孤儿寻找到了符合条件的国外收养家庭;有六个县区先后提高了孤儿养育费标准,散居孤儿由原来的每人每月不足50元提高到600元,集中供养孤儿由250元提高到1000元。
根据国家民政部等15个部委《关于加强孤儿救助工作的意见》规定,孤儿主要包括五类对象:1.本市户籍,未满18周岁、失去父母和事实上无人抚养的未成年人,包括机构内集中养育的孤儿和弃婴;2.社会散居孤儿;3.暂时找不到家庭的流浪未成年人和暂时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4.因父母服刑或其它原因暂时失去生活依靠的未成年人;5.受艾滋病影响的未成年人。淮安市对以上五类对象均纳入孤儿保障范围,发放由民政部统一制发的《儿童福利证》,凭证享受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