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开展市民反感的“十大不文明行为”评、议、改活动,努力提高公民道德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展示城市精神文明建设和长效综合管理成果,激励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城市文明创建,清河区文明办、城管办决定联合举办“文明与我同行”征文活动。征文相关事宜如下:
一、征文主题:文明与我同行
二、征文内容
内容健康向上、主题鲜明,讲述与城市文明相关的人和事,对城市文明建设和综合长效管理的认识或感悟,在文明城市建设中具有推广和借鉴意义的典型经验,公民道德建设中的问题和对策等。
三、征文要求
自由命题、体裁不限,征文要紧贴活动主题,字数不超过1500字。
四、征文对象
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城乡居民,驻淮部队(武警)官兵,大中小学师生,外地来淮人员均可参加。
五、投稿方式
参加活动者请于2月15日前(以邮戳为准),将文稿寄送至清河区文明办,地址:淮安市北京北路103号,邮编;223001,联系人:王建明,联系电话:83643100,也可把稿件直接发送至电子邮箱qhwmb@126.com或送至清河区政府大楼532房间。为了方便联系,征文后请附上作者姓名、工作单位、通信地址、联系电话。
六、评审方式
本次征文活动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出一等奖1名,奖金1000元;二等奖5名,奖金500元;三等奖10名,奖金200元;纪念奖若干,精美礼品一份。来稿将择优在《淮安日报》、清河区政府网站、《清河之窗》上刊载。
清河区文明办 清河区城管办
“文明与我同行”征文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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