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盱眙植物人获赔91万元

发布时间: 2011-03-03 22:04  关注度:3081  来源:淮安新闻网  作者:
导读:近日,经过近一年的努力、二次起诉、一次司法鉴定,盱眙县法律援助中心终于为植物人王雪打赢了赔偿官司,获得赔偿91万元,在当地引起了不小反响。

■万晶晶  孙华春

淮安日报讯:近日,经过近一年的努力、二次起诉、一次司法鉴定,盱眙县法律援助中心终于为植物人王雪打赢了赔偿官司,获得赔偿91万元,在当地引起了不小反响。

2009年12月21日,王雪乘坐工友驾驶的摩托车在江苏省三河农场岔路口与轿车相撞,造成王雪九处受重伤。经医院38天全力抢救,命虽保住了,却被确诊为植物人,只能靠鼻饲维持生命。

这起交通事故经盱眙县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责任认定:摩托车驾驶员负事故主要责任,轿车驾驶员负事故次要责任,王雪无责任。

事故发生后,肇事双方见王雪伤势太重,不是少量的一点费用能处理得了的,全都躲得远远的。最后王家实在没有办法,只好放弃治疗,回家调理。为省钱,只能由不懂医术的老父亲为他打针输液;为维持生命,只好由弱小的女儿定时通过鼻腔喂些流食。

盱眙县法律援助中心将此案件指派给江苏法之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倪永保承办。倪永保律师多次到泗洪、盱眙等地调查取证,行程数千公里,提供合理化法律建议100余条,撰写法律文书5万余字,证据材料达100多份。此案在援助律师近一年的努力下,经二次起诉、一次司法鉴定,法院最终判处被告共赔偿各项费用91.5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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