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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泽县获封省级诗词之乡

发布时间: 2011-11-13 12:46  关注度:2334  来源:网络  作者:淮安新闻网
导读:近日,经省诗词协会检查验收,洪泽县被授予“江苏省诗词之乡”称号。这是我市唯一获此殊荣的县份。

来源:淮安新闻网:近日,经省诗词协会检查验收,洪泽县被授予“江苏省诗词之乡”称号。这是淮安市唯一获此殊荣的县份。

近年来,洪泽县围绕弘扬大湖文化,深入推进诗词教育创作工作,形成了良好的创作氛围,涌现出了一批具有较高水平、颇具影响力的创作群体。1986年和2000年,洪泽县在全市率先成立诗词协会和楹联协会,拥有国家级和省级会员全市最多。目前,该县建有各类诗社、文化社、诗词文化小组等社会社团100多个,创办诗刊10多个,其中春涛诗社是淮安市第一家诗社,闻名全国。诗词已经成为群众文娱生活中经常性、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诗词创作人员2000多人,其中经常创作格律诗的就达100多人,每年创作各类诗词2万多首,公开发表7000多首。其中,由洪泽县春涛诗社主编的《洪泽湖吟咏大观》是全国唯一一部以吟咏湖泊的诗词集,被誉为“千古长淮第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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