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淮安日报讯:为提高监管效率、增强监管针对性,市应急管理局对全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化工企业、原料和产品均不涉及危险化学品的一般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实施“423”分级分类监管,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据介绍,“423”分级分类监管主要是指4种风险等级、2种监管类型和3类监管措施。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该局将全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分为4个等级,从高到低依次划分为红色风险企业、橙色风险企业、黄色风险企业和蓝色风险企业,并根据企业的安全风险等级,将全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分为重点监管企业和一般监管企业两类监管类型。其中,将红色风险企业、橙色风险企业列为重点监管企业,将黄色风险企业、蓝色风险企业列为一般监管企业。
此外,该局还实施全覆盖监督检查措施,即对重点监管企业,由市、县级安监局进行重点监管,每年组织对每个重点监管企业不少于两次安全监督检查。其中,对红色风险企业,由市安监局每年组织全覆盖安全监督检查,检查次数算入市、县安监局年度监督检查范围。
■ 融媒体记者 孔 雪,通 讯 员 王东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