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淮安药监局讯:近日,淮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下发了《关于创建二○一二年度星级药房工作的通知》,正式启动2012年度星级药房创建工作。去年,该局首次开展了淮安市星级药房评选活动,将参评的药品零售企业分为“一星、二星、三星”三个等级,本着“好中选优、宁缺毋滥”的评选原则,定位于淮安市药品零售企业最高荣誉,经过检查评比,全市共有16家药品零售企业获得“星级药房”称号。2012年度“星级药房”的创建工作又有新要求,对去年的评分标准进行了细化调整,增加了店务公开、药师在职在岗、处方药销售等热点难点问题的评价分值;同时进一步明确了对获得2011年度“星级药房”称号的药品零售企业要进行重新检查,发现不能达到标准要求的企业,将取消其“星级药房”称号,进行通报,收回标牌,并在相关媒体上公布。(王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