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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苏北发展急需人才引进计划通知

发布时间: 2012-05-27 10:35  关注度:3140  来源:网络  作者:淮安新闻网
导读:申报2012年度苏北发展急需人才引进计划的须为2011年1月1日以后到苏北各类企业工作或开展自主创业,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才(“985工程”大学毕业生可放宽到本科学历),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关于组织实施2012年度苏北发展急需人才引进计划的通知

(苏人才办〔2012〕9号)

徐州市、连云港市、淮安市、盐城市、宿迁市人才办:

现就做好2012年度苏北发展急需人才引进计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引进范围和具体条件

申报2012年度苏北发展急需人才引进计划的须为2011年1月1日以后到苏北各类企业工作或开展自主创业,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才(“985工程”大学毕业生可放宽到本科学历),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同时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自主创业的引进人才,个人实际注册资本不少于30万元(不含技术入股),2011年12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等相关手续;

2、企业引进的人才,须在2011年12月31日前与苏北企业签订劳动关系合同,且确保自接受资助当年起全职在企业工作2年以上。所在企业注册资金在200万元以上(不含外地企业在苏北设立的分公司)。国家“1000 plan”、省“双创计划”资助对象,省“科技企业家培育工程”、“333工程”培养对象、省“产业教授”,以及列入各省辖市人才引进计划的各类人才创(领)办的企业,不受注册资金限制。

已入选国家“1000 plan”、省“双创计划”、“企业博士集聚计划”以及市县引才计划的人才不再列入资助范围。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原则上不列入资助范围,如确为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重大决策和重大科技创新工程急需的人才,须报省人才办审定同意。

二、资金分配和资助额度

苏北五市各分配资助资金440万元,各市级财政配套220万元。对引进人才,按学士、硕士、博士(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两年内分别给予不高于4万元、6万元和8万元补助。

三、遴选程序

苏北急需人才引进计划由苏北各市人才办会同相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1、材料申报。苏北各市根据通知精神,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个人通过江苏人才工作网(http://www.jsrcgz.gov.cn)统一申报。

2、受理核查。各市人才办负责受理材料申报,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查。

3、综合评审。各市人才办组织对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审,按择优资助的原则,提出拟资助人选,上报省人才办。

4、复核审查。省人才办对各市上报的资助人选进行复核。

5、社会公示。省人才办将拟资助人选在江苏人才工作网上进行公示。

6、确定资助对象。公示结束后,确定最终资助对象,由各市发放资助资金。

四、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市要高度重视,把实施新一轮苏北急需人才引进计划作为加快本地区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机遇,精心谋划安排,认真组织实施。

2、严格申报条件。要按照申报工作的有关要求,严格引进范围、申报条件和工作程序,认真核查申报材料,把好引进人才的质量关,做到客观公正、真实可靠、公开透明。

3、规范资金管理。要按照《关于印发〈苏北发展急需人才引进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苏财教〔2004〕148号)》要求,坚持专款专用,加强对引才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

网上统一申报时间为:2012年6月1日至7月31日。各市将拟资助人选名单于2012年9月30日前报省人才办。

联系电话:025-83392370;网上申报咨询电话:025-83300329、83305766。

附件:1、苏北发展急需人才引进计划申报书(自主创业类);

2、苏北发展急需人才引进计划申报书(企业引进类)

3、苏北发展急需人才引进计划申报情况汇总表。

通知及表格下载:关于组织实施2012年度苏北发展急需人才引进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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