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淮安新闻网讯日前,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自7月1日起,我市范围内全面实施省内跨市(县、区)办理居民身份证工作,省内的外市居民身份证可在淮安就近异地办理。
为方便群众生活,切实解决异地就学、在淮务工就业、随子女在外地生活和常年卧病在床等人员补办身份证的困难,我市公安机关积极探索实践,在跨所办证创新举措的基础上,决定从2015年7月1日起开展这项工作。
办理对象
市公安局身份证信息管理所负责人介绍说,从7月1日起,我省居民丢失居民身份证或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需要在我市异地补领、换领的,可凭本人有效证件或单位合法证明,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
省内跨市异地办证服务对象为:常住户口为江苏省内外市且已办理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
市内跨县(区)异地办证服务对象为:常住户口为淮安且已办理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
首次申领和相貌变化较大、身份难以确认的,仍须回户籍地办理。同时,临时居民身份证暂不异地办理。
异地受理点收取证件工本费,并按规定逐级归缴。收费标准严格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相关规定,保持原工本费标准不变,不得借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之名额外收费。
准备资料
上述居民身份证丢失、损坏或有效期满的群众,需要在异地补领、换领的,可凭本人有效证件(居民户口簿、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大陆居民往来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居住证、机动车驾驶证),向居住地身份证受理点申请办理补领、换领身份证业务。如本人无上述有效证件的,也可以携带本人工作证、学生证并提供单位合法证明,向居住地身份证受理点申请办理补领、换领身份证业务。
办证流程
异地受理。群众在异地申请补领、换领居民身份证的,应持本人有关证件或单位证明申请办理。逐一完成申请人身份审核、相片信息和指纹信息采集、制证信息合成、《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打印、收费出票等操作。
审核签发。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负责异地受理证件的审核签发。专管民警应逐一审核申请人户籍信息、文字信息、相片信息和指纹信息,逐一进行签发操作。有质量问题的,形成质量回馈后,由受理单位处理。
核验发证。跨市办理的证件由省公安厅制证中心单独寄发到受理单位。证件到达受理点后,将及时进行核验,申请人领取证件时应当场核验指纹。
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证件审核签发,发证周期仍为20个工作日。
记者 杨尚 通讯员 苏士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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