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
陈 欢同志任陈师街道社会事业局局长,免去党政办副主任职务。
关于陈欢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涟陈委发〔2024〕21号
各村(居)党总支、街道各党支部、直属各单位:
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
陈 欢同志任陈师街道社会事业局局长,免去党政办副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中共涟水县陈师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4年4月30日
来源:涟水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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