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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法院创新法庭直接执行工作机制

发布时间: 2024-05-24 09:35  关注度:1148  来源:淮安日报  作者:佚名
导读:如何发挥基层法庭地缘、人缘优势,方便群众就近办理执行案件?今年以来,金湖法院打破以往人民法庭审执分离的传统思维,在全市法院系统率先推行人民法庭直接执行工作机制,实现人民法庭审判与执行工作无缝衔接,取得显著成效。

淮安日报讯:如何发挥基层法庭地缘、人缘优势,方便群众就近办理执行案件?今年以来,金湖法院打破以往人民法庭审执分离的传统思维,在全市法院系统率先推行人民法庭直接执行工作机制,实现人民法庭审判与执行工作无缝衔接,取得显著成效。

宝应湖人民法庭是金湖法院唯一的派出机构,距离县城20余公里,负责5个镇、1个街道和2个省属农场的一般民事案件的审理,年结案数在2000件左右,其中有700余起案件需进入执行程序。以往人民法庭生效未履行的案件,申请人都要跑到县城法院来立案执行,而法院执行干警接案后又要从县城赶到基层。为解决这个问题,金湖法院坚持先试先行。今年初,该院根据上级法院相关规定,出台《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执行工作的措施》,通过设置驻庭执行团队的形式,在全市率先推行人民法庭直接执行工作机制。

“人民法庭直接执行机制推行后,当事人申请执行、提供执行线索、了解执行进展,不用再赶到县城来了,有效解决了群众跑累、诉累问题。”宝应湖人民法庭庭长李月琴介绍。同时,驻庭执行干警可以提前介入案件审理全流程,即在立案阶段,执行专员通过庭前调解可提前评估当事人的履行能力,积极引导原告及时提供财产线索和申请保全,为案件后期执行创造条件。在审理环节,执行干警适时提示审理法官注意和完善调解或裁判内容的可执行性,尽量避免出现不能执行的判项。调解或判决后,执行干警会同审理法官及时做好当事人判后答疑工作,尽可能督促义务人在执行前履行义务,从源头上控减执行案件。

“由于法庭驻扎在基层,长期与当地党委政府、群团组织、人民群众打交道,积累了丰富的人脉资源,这是我们开展执行工作最大的依靠。利用好这些人脉资源,对于案件执结、执行和解、查人找物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该院执行局局长雷爱红说。

据了解,自推行人民法庭直接执行工作机制以来,宝应湖法庭共审执结案件671件,案件自动履行率达72.85%,其中执结案件112件,申请执行率同比下降17.32%,取得显著成效。

■通讯员 伍晓伟 胡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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