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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图小利酿大祸,害人害己终受罚,淮安经开区法院审理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

发布时间: 2025-07-25 11:57  关注度:225  来源:淮安日报  作者:佚名
导读:近日,淮安经开区法院审理了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被告人在明知他人实施网络诈骗的情况下,为牟取非法利益,协助上家打印制作并张贴了5万余张广告贴纸于汽车后视镜上,从中获利2万余元。这一行为直接导致被害人上当受骗,损失金额高达49万余元。

淮安日报讯:近日,淮安经开区法院审理了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被告人在明知他人实施网络诈骗的情况下,为牟取非法利益,协助上家打印制作并张贴了5万余张广告贴纸于汽车后视镜上,从中获利2万余元。这一行为直接导致被害人上当受骗,损失金额高达49万余元。

在庭审过程中,被告人后悔不已。他坦言自己最初只是贪图小利,未意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最终因此走上犯罪道路。该案不仅给被害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更凸显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隐蔽性和社会危害性。这起案件为我们敲响警钟:必须时刻保持警惕,远离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共同筑牢反诈防线。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自然人或单位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其提供技术支持、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的行为。这类犯罪危害巨大,一方面为诈骗分子提供了犯罪工具,另一方面导致大量群众陷入诈骗陷阱,造成财产损失。

反诈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广大市民应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了解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构成和危害,避免因贪图小利而走上犯罪道路。同时,对“高薪兼职”“快速贷款”等可疑广告保持警惕,不扫描来源不明的二维码,不拨打可疑电话,发现诈骗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只有全民增强防范意识,才能有效遏制网络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通讯员 杨 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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