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叶顺亮 张天鄂
淮安新闻网消息:洪泽县自2003年11月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来,截止目前,已累计报销医药费用1.05亿元,切实减轻了参合居民医药负担。
为了方便参合居民,洪泽县在医药费用报销方面尽可能地为群众提供便利。参合人员在该县定点医疗机构看病不需转诊,可自主择医;急诊病人县外就医,可在住院三天内补办转诊手续;外出务工或长期居住在外地的参合病人,可就近在当地公立医院就诊,不用办理转诊手续;由于特殊的地理位置,老子山镇参合病人可在盱眙县人民医院、盱眙县中医院就诊,费用按照洪泽本县同级医院标准报销。
据悉,洪泽县2011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资金缴纳工作已经开始,缴费时间将持续到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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