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讯员 童正刚
淮安日报讯:淮阴区决定提高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补助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和大学生应征入伍奖励金标准。
该区决定对2010年冬季城镇退役士兵和2011年春季转业士官2年义务兵自谋职业补助金由原来的1.7万元提高到2.4万元,每超服一年增发1000元;转业士官服役10年以上(含10年)的,义务兵期间以同年度安置的2年义务兵补助标准为基数,多服役1年增加2500元;进藏义务兵和进藏复员士官的自谋职业补助标准调整为:入伍前是农村户口的,退役后视同城镇义务兵和复员士官标准发给自谋职业补助金;非农户口、服役满2年的,补助标准高于同年度其他非农户口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补助金2000元,每超服1年增发1500元。2010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为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即每人2年义务兵期间由原6552元提高到7533元。2010年大学生入伍(不分在校和已毕业)年奖励金由原2500元提高到3200元,大专生入伍(不分在校和已毕业)年奖励金由原2000元提高到2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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