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最受关注的无非就是新冠肺炎了,没想到这么快一年就过去了,即使疫情得到了很好的控制,但仍然存在风险,基层医疗机构作为第一道防守,绝对不能放松警惕,更不能投机取巧,利用疫情占小便宜。淮安一家诊所在2月疫情最严重期间,为一名新冠肺炎患者输液,致使多人被隔离,本月18日,处罚下来了!
1、为新冠肺炎患者输液致使多人被隔离
今年2月8日,淮安疫情联防联控指挥办发布的第 16 期通报称,根据淮阴区病例 2 行踪摸排调查发现,该病例曾于 1 月 31 日至 2 月 3 日,在淮阴区北京如意小区鑫联超市对面一未挂牌私人诊所输液治疗。
2月11日,淮阴区人民检察院督促淮阴区卫健委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发现,该私人诊所的经营人是刘某。
据淮阴区检察院检察官介绍,【当时正是新冠肺炎传播之际,因为刘某未经批准私自开设诊所行医,通报病例在其诊所输液,大大增加了同期在刘某诊所看病、输液病人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可能性。】事情发生之后,淮阴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立即协调相关部门将该私人诊所关闭,采取措施将刘某等多名新冠肺炎患者密切接触者立即隔离观察,耗费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所幸,并未发现其他感染者。
2、诊所医生被判一年,处罚金10000元
在此之前,刘某因为并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未经批准擅自开设诊所行医和非医师行医,分别受过 4 次行政处罚和 1 次刑事判决。
10月23日,淮安市公安局淮阴分局以非法行医罪将刘某移送至淮阴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由于前期对案情已有所了解,淮阴区人民检察院在收案后即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严格把控相关证据,十日内将案件全部审查完毕,经教育,刘某认罪认罚,并签署具结书。
11 月 6 日,淮阴区人民法院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刘某当庭表示非常后悔,该判决已于当日正式生效。
错误已经发生,再后悔也没用了,等待刘某的将是监狱生活。在发生这件事之前,刘某就有前科,无证行医、非法行医,多次受到处罚,竟然还屡教不改,这次终于栽了个大跟头。此事也敬告各位医务工作者,不要以为一些小打小闹无伤大雅,一次两次没怎么受到大处罚不代表永远不会,纸包不住火,不管是行医还是做人,都要堂堂正正,否则就是害人害己。
(来源:淮安零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