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年11月25日,涟水县公安局经济开发区派出所在侦办一起诈骗案件过程中,发现犯罪嫌疑人胡某某(男,46岁,身高173cm,体形较瘦,涟水本地口音,作案时经常骑一辆红色踏板电动车),在本县境内多次到沿街店铺以调换零钱的方式实施诈骗犯罪,涉案金额在数百至上千元不等,工作发现部分受害人未及时报案。
为全面查清该案,现向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征集相关案件线索,如您近期碰到有人以类似手法进行诈骗的,请及时拨打举报电话或者直接前往涟水县公安局经济开发区派出所进行举报,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员信息严格保密。
特此公告
举报电话:13852247008(王警官)
举报地址:涟水县公安局经济开发区派出所(涟水县经济开发区创业路6号)
涟水县公安局
2020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