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县直各部门,县各有关单位:
2021 年10 月18 日22:50,吴忠市人民医院在日常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中发现1 例核酸检测阳性人员许某,经吴忠市疾控中心复核,结果仍为阳性;据北京市丰台区卫生健康委10 月19日消息,2021 年10 月18 日晚22 时,丰台区疾控中心报告1 例甘肃来京人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根据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要求,现就做好宁夏吴忠市、北京市丰台区来涟返涟人员信息核查和健康管理工作提出要求如下:
一、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对宁夏吴忠市、北京市丰台区来涟返涟人员的主动排查、做好登记管理和健康监测。自10 月19 日起,对10 月18日 以来与宁夏吴忠市、10 月16 日以来与北京丰台区核酸检测阳性及确诊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有轨迹交叉的人员,要立即上报相关信息,规范落实14 天(自离开中风险地区之日起)的隔离医学观察和后续7 天的居家健康管理,居家健康监测的第3 天和第7 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对离开中高风险地区已满14 天且未满21 天的人员(含解除集中隔离),应在追踪到当日对其开展核酸检测,并居家健康监测至其离开中高风险地区满21 天。
二、10 月18 日以后其他有自宁夏吴忠市、10 月16 日以后其他有北京丰台区旅居史的人员,持有48 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或能够出示包括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健康码的离宁夏吴忠市、北京市丰台区人员,体温测量正常的,开展7 天健康监测,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有序流动;对不能提供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的,要接受信息核查登记,如实提供行动轨迹,进行核酸检测,检测阴性后可有序流动。发现有异常情况要及时上报,并按规范处置。
三、请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自10 月19 日起,于每日上午12 时前,将《宁夏吴忠市、北京市丰台区来涟返涟人员自排情况信息表》报县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预防控制组,联系电话:89707567,邮箱:756324644@qq.com。请“两站一场”、商超、宾馆、景区等重点场所按要求落实好测温扫码等防控措施。
涟水县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