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
1月7日,我县接到南京市协查信息,从越南进口的一批火龙果在扬州市检测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
经调查,涉疫批次火龙果于2021年12月30日由南京市发往多地,其中在我县苏果超市(军民店)也有销售。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请在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月7日期间内,到苏果超市(军民店)购买或接触过火龙果的市民,立即停止食用,剩余食品就地暂存,不得随意丢弃,由专业人员上门进行处置。做好个人防护,居家等待,不与其他人接触,并及时拨打县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咨询电话(0517-80698110),进行报备。接触、食用火龙果的人员请戴口罩、勤洗手,不出行。有发热、咳嗽、咽痛、腹泻等的症状要主动向属地社区报告,由属地安排专车送诊。家庭物体表面用1000mg/L的“84”消毒液擦拭消毒,30分钟后,用清水洗净即可。
请广大市民不必恐慌,做到不信谣、不传谣;时刻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勤洗手、勤通风,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合理的社交距离;不购买来源不明的进口冷冻食品,不从中高风险地区、国(境)外网购物品;尽早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涟水县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