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7日,被告人杨某至盱眙县租用某酒店场地,并制作传单于次日在淮河镇农贸市场附近向中老年人派发进行宣传,称天津某公司做品牌推广,凡到现场参加活动者均可免费领取鸡蛋和被子。
9月9日上午,被告人杨某谎称其本人为公司全国市场运营总监,以200元每条的价格向在场群众出售被子并赠送VGP福利卡,后当场又以红包的形式将200元现金全额返还购买被子(即持有VGP福利卡)的群众,诱导群众产生购买该公司产品凭借VGP福利卡即可全额返还的认知,后又以购买预订卡预订“西域通络宝”床垫为由,以10元每张的价格销售预订卡30张。
9月10日上午,被告人杨某以触摸灯虚假演示、宣传“西域通络宝”床垫具有通电电疗、保健的功效,以500元每条的价格售出“西域通络宝”床垫共计18条,并称第二天会有更大的惊喜,使购买人相信次日可凭VGP福利卡返还500元现金。9月11日,被告人杨某逃匿,被害人报警。被告人杨某使用上述方法共骗取现金9300元,其中有11名被害人年龄在70周岁以上。
盱眙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采用虚假宣传方式,使被害人产生先购买相关产品,后能获得全额返现的认识错误,骗取被害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依法判决:被告人杨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被告人杨某骗取被害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本案中,被告人杨某骗取老年人财物,法院酌情从重处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还规定诈骗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酌情从严惩处:
(一)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
(二)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
(三)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
(四)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五)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司法实践中,以销售保健用品之名行诈骗之实是比较常见的涉老诈骗犯罪手段之一。诈骗分子打着免费送鸡蛋、水果、小家电的幌子,向老年人宣传“保健产品”,夸大产品功效,实施诈骗。如今年轻人工作繁忙,往往忽视了对父母的陪伴,而老年人由于生活单调,缺乏人际交流,加上获取信息的渠道较少,风险防范意识不足,很容易被骗局蒙蔽双眼。
一方面,提高老年人防骗“免疫力”,切记天上不会掉馅饼。诈骗手段日益新,老年人务必要小心。老年人还要树立正确的保健养老观念,相信科学,从正规合法渠道购买保健品,不轻信诈骗分子的虚假宣传,用心守护好自己的“钱袋子”和养老钱。
另一方面,子女应当随时关注父母身体健康状况,给予足够的陪伴和关心。儿女关心沟通多一点,父母距离诈骗远一点。随时关注老人的财务状况,如果老人突然产生大量资金流出、频繁向子女借钱或在外借钱,要及时干预,防止老人陷入诈骗陷阱。
作者:应海东 (作者系淮阴工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 上海申浩(淮安)事务所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