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古堰景区党委,各镇(街道)党(工)委,区委各部委,区直各党(工)委、党组(总支、支部):
经研究,决定:
王玉祥同志任区委研究室主任;
倪洋军同志任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融媒体中心主任,免去区委研究室主任、区委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刘军波同志任区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程 钢同志任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书记,免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职务;
赵卒生同志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委书记,免去区民政局党组书记职务;
陈 燕同志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免去区统计局党组书记职务;
潘立军同志任区民政局党组书记;
李 纯同志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书记,免去区城市管理局党组书记职务;
王 庆同志任区城市管理局党组书记;
赵 苹同志任区统计局党组书记,免去江苏洪泽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何延秋同志任江苏洪泽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挂职一年);
赵巧玉同志任江苏洪泽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区商务局党组成员职务;
陈礼新同志任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成员,免去区融媒体中心主任、区哲学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主席职务;
余从峰同志任区政协机关党组成员,免去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王 超同志任淮安市公安局洪泽分局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试用期一年);
江 东同志任淮安市公安局洪泽分局党委委员(挂职一年,从2023年1月起算);
王素萍同志任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委员,免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职务;
吕伏兵同志任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委员;
倪 敏同志任区行政审批局党组成员;
李海涛同志任区投资促进局党组成员,免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区监察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谢鹤云同志任江苏洪泽经济开发区党政办公室主任;
李宗恒同志任江苏洪泽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郭 虎同志任区供销合作总社党委委员,免去区投资促进局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陈金来同志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书记职务;
免去胡平川同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委书记、四级调研员职务;
免去韩 辉同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书记职务;
免去朱德满同志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高祝芹同志区政协机关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王清琦同志淮安市公安局洪泽分局政治处主任职务;
免去袁开春同志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中共淮安市洪泽区委
2023年7月1日
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古堰景区党委,各镇(街道)党(工)委,区委各部委,区直各党(工)委、党组(总支、支部):
经研究,决定:
邵加成同志任高良涧街道党工委书记,免去东双沟镇党委书记职务;
韩 辉同志任东双沟镇党委书记;
谢 阳同志任高良涧街道党工委委员、组织统战委员;
张震雷同志任岔河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免去张步红同志高良涧街道党工委书记职务;
免去姚永建同志高良涧街道党工委组织统战委员职务;
免去谢鹤云同志蒋坝镇党委委员、组织统战委员职务;
免去潘立军同志老子山镇党委副书记职务。
中共淮安市洪泽区委
2023年7月1日
经济开发区、古堰景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省市驻洪单位:
根据洪委〔2023〕66号文件精神,决定:
王清琦同志任淮安市公安局洪泽分局副局长;
江 东同志任淮安市公安局洪泽分局副局长(挂职一年,从2023年1月起算);
王素萍同志任区教育体育局副局长,免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吕伏兵同志任区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倪 敏同志任区行政审批局副局长;
李海涛同志任区投资促进局副局长;
郭 虎同志任区供销合作总社副主任,免去区投资促进局副局长职务;
姚永建同志任高良涧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免去赵巧玉同志区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余从峰、袁开春二同志区教育体育局副局长职务。
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3日
经济开发区、古堰景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省市驻洪单位:
根据洪委〔2023〕67号文件精神,决定:
潘春明同志兼任区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何 石同志任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洪泽湖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挂职)职务;
梅松宝同志任洪泽实验小学校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王道凤同志区软件园管理发展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张 辉同志洪泽实验小学校长职务。
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