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淮安中院牢固树立“人人、事事、案案都是营商环境”的理念,在稳定预期、提振信心上主动作为,努力推动淮安经济高质量发展。
“你们合同中对价格的约定有歧义,建议在文字表述外再以数学公式的形式对计价方式进行明确。”8月中旬,淮安中院民二庭法官助理单银银向淮安某纺织公司提交了“法律体检”报告并详细解释。
“可别小瞧了这份报告,这可是我们企业发展的‘导航图’。”该公司总经理刘某介绍,多年来合同类纠纷一直是公司比较头疼的问题,经过法官上门指导,该公司完善了相关制度,合同签订更加规范。今年以来,该公司没有发生一起合同纠纷。
除彼害虫,荣我嘉木。自2020年以来,淮安中院联合相关部门创新开展“啄木鸟”系列“法律体检”活动,通过关键岗位访谈、企业涉诉信息检索、公司资料查阅等方式,多角度摸清企业情况,全方位查明法律风险,为企业精准“画像”。今年以来,全市法院共上门“会诊”80余场,为企业排查出各类问题219项,弥补了法律漏洞,规避了大量纠纷。
去年开始,淮安中院联合市委营商办、市工商联开展以“企业家走进法院、法官走进企业”为主要内容的法润民企“双走进”活动,让互动形成惯例,让服务更加频繁。该做法入选工商联与人民法院沟通联系机制典型事例,受到时任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工商联党组书记顾万峰批示肯定。
今年2月,在“双走进”活动座谈会上,江苏捷达交通工程公司法务经理陈汉英提出,希望法院以对企业生产经营影响最小的方式灵活采取保全措施,慎重查封企业基本账户。淮安中院认真研究涉企财产保全的有关规定,并多次向律师、人大代表、企业法务工作者征求意见。今年5月,淮安中院出台了涉企财产保全工作指引,认真回应了企业提出的意见建议。
8月24日,淮安一房地产项目二期工程现场,施工机器发出巨大的轰鸣声,整个工地热火朝天,一片繁忙景象。谁能想到,去年年底,该项目的施工企业福建某建设集团公司却深陷一起商品混凝土买卖合同纠纷之中,项目一度停工。回忆起当时的情况,该公司项目经理罗某说:“当时我们确实没有能力全额支付货款,如果强制执行,不要说这个工程,整个公司资金链都可能断掉。而且临近年关,每当想到可能没法支付农民工工资,我心里都很紧张。”
办理案件是责任,帮助企业安渡难关也是责任,淮安中院阴文婷法官没有简单地对案件一判了之,而是积极开展矛盾化解工作。她及时联系市非公企业调解委员会调解员,组织双方当事人到施工现场,让原告公司了解工程进度,增强对被告公司付款能力的信心。随后,法官和调解员又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开展多轮磋商,促成双方达成分期付款协议,所涉工程农民工工资也全额发放。
这样的案例并非个案。淮安中院和淮安市工商联按照“服务要比需求早”的工作要求,明确“商人纠纷商人解”的工作思路和方向,在全省率先成立首个市级非公企业调解组织。2022年,淮安市商事案件诉前调解分流率、诉前调解成功率均位居全省第一。相关工作经验入选国家发改委《优化营商环境百问百答》,商会调解工作手册被全省推广使用。
淮安法院从实际出发,积极打造多种诉调对接机制。针对淮安台资企业较多的情况,法院积极和台办联合开展涉台案件矛盾调处工作,成立全省首个为台商台企提供民商事纠纷调处的专门平台,一年多来受理涉台纠纷478件,调解434件,调解成功率保持在九成以上。该平台被评为“全省法院多元解纷与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优秀改革创新成果”“全省涉台创新创优项目成果”。
近年来,淮安中院运用法治化和市场化相结合的方式处置破产财产,努力让存量资产变成地方经济持续增长的新亮点。今年上半年,淮安两级法院在破产程序中处置破产财产2.14亿元,盘活土地厂房面积53.13万平方米,真正实现“破中取金”。
涟水某楼盘项目曾被列入省重点服务项目,后因资金链断裂,已开工建设的近9万平方米房屋烂尾,300多户购房者无法按期拿房。为妥善解决这一“问题楼盘”,涟水法院及时将案件引入破产重整程序,同时与党委政府积极联动,确定重整投资人,对项目进行投资续建。该案从案件受理到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重整计划,仅用36天时间,楼盘恢复施工仅用时3个月,切实维护了多方主体的合法权益。
林和园公司是一家经营苗木、花卉种植等业务的民营企业,后因公司内部产生矛盾,经营管理陷入困境,无力清偿到期债务。法院在审理林和园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时发现,该公司有近万株多个品种的苗木,评估难度较大。法院敏锐地意识到这些苗木随着生长,价值不断攀升,为矛盾化解提供了可能。法院指导管理人搁置争议债权,让债权人认识到苗木潜在价值,进而促成和解。今年5月22日,法院裁定认可双方达成的自行和解协议,终结林和园公司破产程序。这家三农企业重回发展“赛道”,实现了“涅槃重生”。
对破产企业升值潜力大、但因体量较大一时又无人收购的土地、厂房等资产,法院积极引导国有资产公司进行兜底收购,再向客商转租或者寻机出售。淮安中院审理的江苏盱眙龙虾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其主要资产盱眙龙虾大厦历经十余轮拍卖无人接手。后经淮安中院与当地党委政府多次沟通协调,最终盱眙龙虾大厦被收归国有,既推动了这一超5年破产案件的出清,也保障了盱眙龙虾大厦这一地标性建筑得到后续开发和利用。
为实现“破中取金”的目标,淮安中院积极拓宽工作思路,推出多项创新举措:联合市委营商办、市工商联等多个职能部门,建立破产财产联合处置机制;通过定向推送、上门推介、举行发布会等形式,扩大破产财产信息传播范围,精准查找意向买受人;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推出破产管理人在线查询破产企业不动产登记信息的服务;持续优化企业不动产处置程序,提高破产办理效率。
■赵大为 胡思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