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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阴公安关于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非机动车行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3-11-15 17:14  关注度:1013  来源:淮阴警方  作者:佚名
导读: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淮安市公安局淮阴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将启用部分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对非机动车、行人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予以记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关于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非机动车
行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公告

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淮安市公安局淮阴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将启用部分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对非机动车、行人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予以记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启用地点:

具体路口:北京北路北京西路口、承德北路樱花路口、南昌北路淮河路口、长江西路西安路口、翔宇北道香江路口、银川路香江路口、珠江路回春路口、长江西路香港路口、淮海北路北京东西路口、北京西路鞠通路口、北京东路银川路口、北京东路翔宇北道路口、承德北路长江东路口、长江东路银川路口、淮河路银川路口、淮河路承德北路口、淮海北路珠江路口。

具体道路:南昌北路、翔宇北道、承德北路、银川路、淮海北路、鞠通路、北京北路、西安路、北京东西路、长江东西路、淮河路、珠江路、回春路、樱花路、香江路。

二、记录违法行为类别:非机动车、行人不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驾驶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载人、非机动车逆向行驶、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内行驶、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三、启用时间:2023年11月20日起,淮安市公安局淮阴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将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证据,向违反道路交通安全行为的当事人发送违法告知短信,违法当事人需在十五日内至交管部门窗口接受处理。

请广大群众自觉增强交通安全守法意识,共同营造文明、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公告

淮安市公安局淮阴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3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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