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经申请执行人申请,盱眙县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决定对以下被执行人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被悬赏人:沈明凤
出生日期:1966年1月19日
户籍地:江苏省淮安市盱眙县穆店镇永华村沈庄组7号
居民身份证号码:32083019660119****
执行标的:1171822.99元及利息
执行案号:(2023)苏0830执1855号
悬赏期限:一年(自2023年11月28日至2024年11月27日止)
悬赏条件:凡向本院提供线索找到被执行人下落,并由本院对其予以实际控制的,将给予举报人10000元奖励
举报电话:0517-88201669、0517-83589770
联系人:黄法官
来源:盱眙法院执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