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淮安新闻 > 关于清江浦区干加琴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案件通告

关于清江浦区干加琴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案件通告

发布时间: 2024-07-11 09:50  关注度:1256  来源:清江浦公安  作者:佚名
导读:2023年11月23日,江苏省淮安市公安局清江浦分局依法对清江浦区干加琴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自立案至今,我局积极动员集资参与人登记报案,但仍有部分集资参与人未到公安机关履行诉讼权益义务。

关于清江浦区干加琴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案件通告

2023年11月23日,江苏省淮安市公安局清江浦分局依法对清江浦区干加琴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自立案至今,我局积极动员集资参与人登记报案,但仍有部分集资参与人未到公安机关履行诉讼权益义务。为进一步推进案件办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公安机关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各集资参与人和相关工作室负责人、团队长及员工,具体内容如下:

一、通过淮安市清江浦区茂业时代大厦2306室、淮安市清江浦区恒大名都影城一楼云朵服装店参与投资众益鑫理财产品尚未登记取证的集资参与人,于2024年8月10日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投资众益鑫理财产品使用的银行卡复印件、在SPC手机APP上投资入金、出金银行卡、USDT交易记录、与平台客服、工作室负责人、团队长等工作人员的聊天记录、SPC手机APP截图(包含账户名称、充值金额、提现金额、账户资金等内容)等,尽快到淮安市公安局清江浦分局合成侦查二大队(经侦大队)进行报案登记。请广大集资参与人互相转告,及时报案登记,过期仍未到公安机关登记报案的,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集资参与人自行负责。

二、公安机关正告淮安市清江浦区众益鑫工作室负责人、团队长及工作室员工(不接触业务的后勤、行政人员除外),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说明情况,并退还从事众益鑫投资理财产品业务期间违法所得,可依法从轻处理。对拒不投案及拒不主动退还违法所得者,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公安机关将依法、公正、规范、阳光办理案件,最大限度维护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请相关集资参与人、工作室负责人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和追赃挽损工作,不信谣、不传谣,通过合法途径,理性反映诉求。

特此公告!

联系民警:刘警官、高警官

登记地址:淮安市清江浦区大治路17号南楼402、403室

联系电话:0517-83123129、83123128

淮安市公安局清江浦分局

二O二四年七月十日

002.jpg

声明:淮安114网(www.0517114.net)所刊载的新闻资讯均来源于互联网新闻网站,淮安114网不生产、不制造新闻,仅为淮安本地网民提供新闻索引服务。如有侵犯您的的权益,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核实情况后立即删除!

猜您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