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2日,江苏省淮安市公安局清江浦分局依法对清江浦区朱某明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自立案至今,我局积极动员集资参与人登记报案,但仍有部分集资参与人未到公安机关履行诉讼权益义务。为进一步推进案件办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公安机关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各集资参与人,具体内容如下:
通过淮安市清江浦区健康东路57号淮安九龙商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朱某明参与集资尚未登记取证的集资参与人,于2024年11月16日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银行卡交易记录、收据、POS机刷卡单、微信、支付宝交易记录等,尽快到淮安市公安局清江浦分局合成侦查二大队(经侦大队)进行报案登记。请广大集资参与人互相转告,及时报案登记,过期仍未到公安机关登记报案的,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集资参与人自行负责。
公安机关将依法、公正、规范、阳光办理案件,最大限度维护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请相关集资参与人、公司员工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和追赃挽损工作,不信谣、不传谣,通过合法途径,理性反映诉求。
特此公告!
联系民警:刘警官、高警官
登记地址:淮安市清江浦区大治路17号南楼403、402室。
联系电话:0517-83123129、83123128
淮安市公安局清江浦分局
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