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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和法院“双向奔赴”,助力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 2024-07-31 11:10  关注度:506  来源:淮海晚报  作者:佚名
导读:据了解,市级人大常委会以决定形式加强和支持人民法庭工作,助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在全国尚属首次。淮安市人大为何将目光聚焦于最基层的“司法触角”?出台的相关举措有何意义?让我们一探究竟。

6月28日,淮安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全票通过了《淮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推动全市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据了解,市级人大常委会以决定形式加强和支持人民法庭工作,助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在全国尚属首次。淮安市人大为何将目光聚焦于最基层的“司法触角”?出台的相关举措有何意义?让我们一探究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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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参与纠纷调解工作

●倾听社情民意,“双向奔赴”结硕果

长期以来,淮安市人大从社情民意出发,积极落实正确监督、有效监督的总要求,开展了许多创新实践和探索。当地法院自觉、主动接受监督,不断健全与人大代表的常态化定向结对联络工作机制,让代表履职和法院工作在“双向奔赴”中实现“同频共振”。

在对全市17个人民法庭全覆盖调研的基础上,淮安市人大广泛听取市、县(区)两级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等单位和人大代表的意见,深入研究论证个别争议问题,起草了《决定》草案。

“人民代表和人民法院、人民法庭前面都有‘人民’二字,为人民服务就是人大推动法院和法庭工作发展的切入点和落脚点。《决定》的出台,正是人大和法院长期‘双向奔赴’的结果。”采访中,淮安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陈汉英如是说。

淮安市人大在人民法庭建立人大代表联络站,组织人大代表在每届任期内参加一次旁听庭审。全市法院定期主动向人大代表发送开庭信息。人大代表们对庭审不仅要听,还要现场填写测评表并反馈,测评结果作为法官年度履职评价、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近年来,全市多个人民法庭以科技法庭为基础,搭建起视频旁听平台,人大代表们可以在线观看庭审过程并提出意见和建议,此举大大提升了工作质效。

淮安市人大积极推动人民法庭基础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2023年,人大代表接到群众反映称:“到金湖法院宝应湖法庭打官司,没有直达车辆,不太方便。”收到人大代表反馈的信息后,市、县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组织人大代表进行实地调研,发现该法庭租用农场房屋作为审判办公用房,房屋年久失修、屋顶漏水,每年维护成本较高,信息化改造成本较大。

出于方便群众等多种因素的考虑,市人大向法院建议异地重建宝应湖法庭,并为新法庭选址、土地及资金审批等方面提供支持。在市人大的努力下,今年年初,金湖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将宝应湖法庭重建列入县级政府投资计划。根据设计,新的宝应湖法庭包括多功能会议室、诉讼服务大厅、审判楼等设施,而且地处省道和国道旁,交通条件便利,群众可以轻松抵达。

《决定》中提出的“两个应当”,意味着人大和法院的“双向奔赴”达到了新的高度。

一个“应当”是“社会各界应当依法配合人民法庭开展工作”。具体包括,人民法庭因工作需要依法调阅相关数据材料、现场勘验、调解、送达、寻找当事人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

另一个“应当”是“人大常委会应当加强对人民法庭建设工作的监督和支持”。具体包括,通过设立人大代表驻人民法庭联络站,组织人大代表旁听案件庭审、参与调解等途径,促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通过听取和审议人民法庭建设工作报告、开展询问和质询等方式,推动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

●聚焦诉源治理,以“合”促“和”化纠纷

“我们当时很慎重,因为无论判决谁来抚养,都会产生一系列问题,对孩子的成长也极为不利。”淮安区法院山阳法庭负责人贾冉说起一起抚养权纠纷案件时发出了这样的感慨。

该案中,孩子的父母离婚,承担抚养责任的父亲又因病去世,村委会只好指定孩子的叔叔为临时监护人。但孩子的叔叔是上门女婿,婚后也有自己的孩子,于是多次要求孩子的母亲履行监护责任。而此时,孩子的母亲已经再婚,家中已有3个孩子,且再婚的家庭明确表示不愿意接受这名孩子。

要解决这件事情,仅凭司法的力量明显不够。贾冉于是向当地人大报告,寻求帮助。

淮安区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旁听庭审后,根据法庭查明的事实,与民政、公安、村委会等方面协调,为孩子申请了每月2000元的“困境儿童”补助。经协调,孩子的母亲与孩子的叔叔达成一致意见,其母亲将孩子接到身边抚养,其叔叔每月资助1000元,直到孩子年满18周岁。

人大代表还向民政部门提出代表建议,引起了后者的高度重视。后来,民政部门对类似情况展开排查,并与妇联等单位建立了“困境儿童”“事实孤儿”工作联动机制。

这并不是个例。近年来,淮安市人大搭建起形式多样的“人大和法庭”联动机制,通过在人民法庭建立人大代表工作室等方式,让人大代表和法官共同参与矛盾诉前化解,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淮阴区人大推动物业纠纷联动调处机制建设,得到当地政府积极响应,设立“淮阴区物业纠纷调处中心”,促使当地物业纠纷数量逐年下降。淮阴区法院南陈集法庭“情理法”人大代表涉农纠纷调处专业工作室自成立以来,已成功化解各类涉农纠纷120余起。

盱眙县人大在马坝人民法庭设立人大代表诉源治理工作室,选取基层工作经验丰富的县人大代表入驻领衔参与调解工作,成效显著。

在盱眙县,农田种植户和龙虾养殖户时常在用水问题上产生争执,遇到此类纠纷时,盱眙法院桂五人民法庭只能解决个案问题,很难解决根本问题。为彻底解决问题,推动龙虾产业健康发展,该法庭将相关案件情况汇总后呈报给县法院、县人大。县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迅速督促有关部门拿出有针对性的措施,近三年来当地再未发生过此类纠纷。

新出台的《决定》再次强调人大和法庭共同化解矛盾纠纷,要求人民法庭完善与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镇街综治中心的协调联动机制,及时回应群众诉求。

●致力风尚引领,“法”“理”相融树正义

在普法宣讲中,人大和法庭相互配合,产生了良好的效果。

淮安区法院车桥法庭庭长王雷明说:“有的老百姓不理解法律条文,但是人大代表可以用老百姓容易接受的语言说服群众,效果很好。”

淮阴区徐溜镇人大主席高山说:“法庭能从法律角度‘定个调子’,清清楚楚的法律条文能让双方都冷静下来。”

长期以来,淮安市人大充分发挥人大代表贴近群众的优势,人民法庭充分发挥专业特长,让说理和说法有机结合,齐心协力营造向善向上的社会风尚。全市人大会同人民法庭开展了多场“人大代表+法官普法进乡村”活动,采取普法讲座、以案释法等形式,教育引导群众办事依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营造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金湖县法院宝应湖法庭审结的一起因好意同乘引发的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入选了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第二批人民法院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典型民事案例,并被选入中国法院博物馆线上线下展厅进行展出。

徐某开私家车外出时,遇到好友沈某。得知两人顺路,徐某便搭载沈某同行。不料,随后发生车祸,沈某在车祸中受伤,构成九级伤残。由于事故各方就赔偿问题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沈某将徐某、对方驾驶员和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承办法官认为,这起案件不仅是法律问题,也是道德问题。于是,法院将案件信息报告给县人大,并组织人大代表旁听该案审理过程。

承办法官针对“好意同乘”这种善意行为,在案件审理中进行了释法析理,最终,依法判决减轻驾驶员徐某的赔偿责任,既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维护了民事主体之间的信赖关系。判决后,法官以案说法,人大代表释理弘道,给旁听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和道德课。

《决定》也对人大代表说理、法官讲法进行了规定,要求人民法庭通过巡回审判、公开审理、以案释法开展实普法宣传,努力提升全社会法治意识,营造法治氛围;加大人民法庭宣传力度,积极申报最高人民法院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案例,扩大人民法庭影响力。

(黄涛 赵大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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