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盐路(盐都路-淮洪路)道路拓宽工程、淮安新能源标准化厂房改造项目附属工程等两个项目需要采购芝麻灰花岗岩侧石,现对芝麻灰花岗岩侧石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前来参与投标。
一、招标内容及相关要求
1.项目地点:淮安工业园区。
2.招标内容:本次招标为2个项目合并招标,招标人与中标人按项目分别签订采购合同。具体为招标内容为:
洪盐路(盐都路-淮洪路)道路拓宽工程:约1600米芝麻灰花岗岩侧石(规格:1000mm*300mm*150mm*R35,B料),约40米芝麻灰花岗岩侧石(300mm*150mm*R35*定制圆弧,B料),约1400米芝麻灰花岗岩侧石(规格:1000mm*250mm*120mm*R35,B料),约80米芝麻灰花岗岩侧石(250mm*120mm*R35*定制圆弧,B料)。
淮安新能源标准化厂房改造项目附属工程:约620米机切面芝麻灰花岗岩直线侧石(规格:600mm*250mm*100mm*R35圆角,B料),约130米机切面芝麻灰花岗岩圆弧侧石(规格:600mm*250mm*100mm*R35圆角,圆弧半径R2m,B料)。
具体规格详见投标文件报价清单。
3.招标控制价:300000元,因投标人税率差异,具体详见报价清单说明。
4.质量要求:合格。
5.供货时限:洪盐路(盐都路-淮洪路)道路拓宽工程10日历天,淮安新能源标准化厂房改造项目附属工程3日历天。以招标人发出书面通知开始起算。
6.付款方式:按实结算,供货结束后一个月内付清。
7.其他:投标人应携带样品进行投标,样品符合招标人要求方可参与投标报价。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营业执照范围须包含建筑材料销售,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三、投标资料组成
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授权委托书;4.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承诺书;5.投标报价单;6.公司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7.投标保证金缴纳收据(或信封)或电子转账的书面记录。
注:1.投标单位需将上述投标文件装订密封好后放入档案袋四角加盖公章按规定时间带入竞价现场,未按照规定时间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2.投标单位应保证所提供的材料真实、齐全,否则作废标处理。因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及相关处罚均由投标人承担。
四、竞价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五、报价方式及评标标准
1.投标单位应按招标人提供的清单自主报价;
2.本次报价应为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供列定规格材料的综合费用体现。报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运输费、管理费、来回过磅费、税金等为完成上述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人列定的控制价,否则视为废标。
3.投标文件中其他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情形也均视为废标;
4.当有效投标人≥3家,不含税总报价最低投标人为该本次招标的第一候选人,次之为第二候选人,以此类推。若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时,将重新组织招标。若出现两家或以上有效投标人报价相同且最低时,则采取相应投标人现场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该项目第一候选人。
六、其他
1.投标保证金叁仟元人民币。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当面缴纳(以信封形式,封面写明单位名称并盖章)或通过转账、电汇、网银的方式缴纳。中标人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项目合同履约金,项目竣工验收后15日内退还;第一中标候选人无特殊原因在中标后十天内拒绝签订合同的,没收其保证金,本次招标做流标处理或由下一候选人中标,具体方式由招标人自行确定。非中标人投标保证金以信封形式缴纳的,其保证金当场退还;以其他形式缴纳保证金的,甲方于30日内退还投标人。
招标人账户信息(见附件)
2.踏勘现场 本次招标,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3.投标人中标后不允许转包,否则招标人有权单方面取消合同,未支付的工程款不再支付,并对投标人处5万元罚金。
七、其他竞价信息
1.招标人:淮安超裕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2.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4年10月9日17时00分。
3.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0日14时00分。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开标地点:淮安国际中小企业产业园1号楼三楼会议室(昆仑路西侧、发展大道北侧)
5、联系人: 张楚 联系方式:0517-83633377
淮安超裕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