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村(社区)干部“双专化”建设,根据淮安工业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关于加强村干部队伍专职化专业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淮工委发〔2021〕18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村(社区)干部任职资格认证。现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认证对象
(一)村(社区)后备干部;
(二)有意从事村、社区工作的社会优秀人才(包括:高校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公安辅警、创新创业人才、能人大户、乡贤、企业员工等)。
(三)有村(社区)工作经历人员。
二、资格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大局意识强,热爱农村和社区工作,具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二)本人、配偶、父母或岳父母具有淮安工业园区户籍,或本人在园区工作生活1年以上。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可不限户籍。
(三)村(社区)后备干部年龄一般应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社会优秀人才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4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
(五)有村(社区)工作经历的人员一般应在18周岁以上,男45周岁(1979年11月1日后出生)、女40周岁(1984年11月1日后出生)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工作经历应有乡镇(街道、办事处)证明。
目前取得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人员视为自动获得资格证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资格认证:
1.政治素质不高,“四个意识”淡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认真,甚至消极、不满或抵制的;公开发表违背党中央决定的言论,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
2.存在涉黑、涉恶、涉毒、涉黄、涉酒醉驾等情形的。
3.曾被判处刑罚或正处在缓刑、假释、取保候审、保外就医期间的;近三年有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盗窃、放高利贷等行为受到处理的;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近两年内受到过行政拘留处罚的。
4.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不满2年或受留党察看处分期满恢复党员权利未满2年的;受到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因问责)等组织处理未满2年的;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被立案调查处理的。
5.煽动、组织、串联、纵容、参与群众非正常上访造成群体性事件,破坏村居团结稳定的。
6.利用宗族势力或地域力量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打击报复的;以威胁、暴力、欺骗、贿赂等手段破坏或妨碍选举的。
7.道德品行不端、群众普遍反映不好的;不遵守村规民约、不履行村民义务的;不能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甚至拆台、捣乱的。
8.参加邪教组织、参与非法宗教活动、带头搞封建迷信活动的。
9.近三年民主评议党员被评为不合格党员或作为教育转化对象的。
10.有其他不适宜参加资格认证情形的。
三、认证程序和方法步骤
本次村(社区)干部任职资格认证工作,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初审、素质测试、公示颁证等步骤进行。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4年11月6日—11月13日。
1.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可向户籍或工作、生活所在办事处党委提交报名申请(报名地点及咨询电话见附件1),每人限报1个办事处。社会人员可自行选择报考办事处。
2.本次资格认证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须到所在办事处报名并填写报名表(附件2)。报考人员可登录园区网站(http://hipac.huaian.gov.cn/)招考简章页面下载并填写报名表,签署个人诚信承诺书,同时提供户口簿、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的学信网证明,2寸红底电子照片。报名信息由办事处党委负责审核。如无法提供学信网学历证明,可提供具有效力大学毕业院校或者教育主管部门相关证明材料。有村(社区)工作经历的人员应提供原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证明。
3.报考人员必须保证所填各项信息均如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和认证资格,纳入园区各类招聘录用黑名单。
(二)资格初审
11月7日—11月14日,办事处党委依据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信息及时进行资格初审,必要时可联系报考人员,进一步提供身份、学历及报名表中所填其他内容的佐证材料。资格初审通过的,各办事处向园区党群工作部统计上报《淮安工业园区村(社区)干部任职资格认证推荐表》(附件3),并统一领发准考证。
(三)组织笔试(11月下旬)。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政治理论、基层党建、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等综合能力素质和农村、社区工作基础知识,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合格线由园区村(社区)干部资格认证工作协调小组划定。成绩按由高到低顺序进行公示。笔试时间地点等安排详见准考证。
(四)复核颁证
各办事处党委对通过任职资格认证测试合格线的人员进行资格复核和综合考察。复核合格者在园区网站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和虽有异议但经调查核实不影响认证的,统一颁发村(社区)干部任职资格证书,纳入园区村(社区)干部资格数据库。因个人放弃、资格复审和综合考察不合格等因素造成缺额的,不再进行递补。
四、其他事项
1.取得村(社区)干部任职资格证书,是村(社区)干部纳入员额管理的必要条件。未通过资格认证的,在村(社区)“两委”换届或届中补选时不得提名。
2.取得任职资格证书的人员,纳入所在办事处村(社区)后备干部库进行管理,在村(社区)“两委”和后备干部、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出现缺额时,由办事处党委按规定程序择优选用。
3.对已获村(社区)干部资格认证的人员,如发现存在“不得报名参加资格认证”所列情形的,经办事处党委研究、报园区党群工作部审核同意,取消其认证资格并收回资格证书。
五、纪律监督
村(社区)干部任职资格认证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任职资格认证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园区纪工委监察室监督电话:0517-89082920,联系人:李先玉。
本简章由园区村(社区)干部任职资格认证工作协调小组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17-89080150,联系人:封咪。
附件1:淮安工业园区村(社区)干部任职资格认证报名咨询信息表
附件2:淮安工业园区村(社区)干部任职资格认证报名表
附件3:淮安工业园区村(社区)干部任职资格认证推荐表
淮安工业园区村(社区)干部任职资格认证工作协调小组
2024年11月4日
附件1:淮安工业园区村(社区)干部任职资格认证报名咨询信息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