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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法院化解一起排除妨碍纠纷

发布时间: 2025-04-21 10:58  关注度:227  来源:淮安日报  作者:佚名
导读:近日,一起排除妨碍纠纷在金湖县塔集镇荷韵小镇社区“荷您有约”代表工作室公开开庭审理。淮安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委主任张光亚,淮安中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葛蕾,金湖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士华,金湖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徐俊,以及市县镇三级人大代表、党群代表等60余人旁听了庭审。

淮安日报讯:“这17棵杨树又不碍事,为什么非要让我砍掉?”被告说。

“你承包期已满不再续包,就应该按合同约定将塘埂恢复原状归还给我们。”原告说。

近日,一起排除妨碍纠纷在金湖县塔集镇荷韵小镇社区“荷您有约”代表工作室公开开庭审理。淮安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委主任张光亚,淮安中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葛蕾,金湖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士华,金湖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徐俊,以及市县镇三级人大代表、党群代表等60余人旁听了庭审。

原告是江苏金湖绿莲生态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被告是许某。十年前,许某在荷花荡景区内承包一方水面搞养殖。其间,许某在承包水面一侧的塘埂上栽植了17棵杨树。2023年,许某承包期满不再承包,但未按合同约定将栽植的杨树砍掉,影响了景区的整体规划和美观。双方协商未果,原告诉至法院。

“原被告,这次是人大代表工作室与法院联动开展巡回审判,你们是否愿意接受审前调解?”庭审正式开始前,承办法官陈政宇认为,该案案情简单且双方争议不大,调解更有利于纠纷化解,于是向双方征询意见。

“法官,什么是审前调解?”许某是当地农民,对法律知识、法律程序了解甚少,这次又是他第一次走上法庭,不免有此疑问。其实不光许某有疑惑,台下的旁听群众对此法律程序也不太了解。

“审前调解,也被称为调解前置。”陈政宇用通俗的语言解释道,“简单地说,就是将调解工作放在案件开庭审理前进行,在法庭主持下,原被告双方通过协商的方式化解矛盾,如果调解成功,就不用开庭审理了,这次调解我们还将邀请人大代表一同参与。”

“如果我们不同意调解呢?”许某再次询问。

为了让当事人和旁听群众了解更多法律知识,陈政宇现场开展“以案说法”:“双方当事人如有一方不同意调解,案件就直接转入诉讼程序,法庭将依法作出判决。但诉讼存在一定风险,就本案而言,如果法庭一旦判决被告败诉,被告不但要承担诉讼费,如果案件后期进入强制执行,被告还要承担相应的执行费。”

“这么说,我岂不是亏大了?”法官一席话,让许某紧张起来。其实,许某自知理亏。早在立案前,人民调解员找他调解时,也曾对他说过类似的话。当时他不信,认为调解员有意偏袒对方。现在法官又当面为他分析了案情的走向,他才真的害怕了。

“法官,案子不用调解,也不用审理了,我这就回去把树都处理了,把塘埂干干净净还给景区。”许某说。

“既然这样,我们现在就撤诉。”原告回应道。

一场尚未开始的巡回审判,就这样在法官与当事人一问一答、寓教于审的过程中,不到十分钟就圆满收场,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徐俊汇报了近年来人大代表工作室与金湖法院联动工作情况。据了解,2023年以来,该院共受理类似的排除妨碍纠纷案件67件,其中与人大代表联动调解撤诉42件,调撤率达62.69%。

■通讯员 伍晓伟 张文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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