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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如何维权 淮安法官放大招

发布时间: 2016-03-16 11:57  关注度:1732  来源:淮安新闻网  作者:淮安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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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消费者维权意识的增强,越来越多的人选择直接通过法律诉讼解决消费纠纷。伴随着网络购物的兴起,一线基础法院受理网络维权案件数量也在不断增加。那么作为一名普通消费者,当我们的消费权益受到伤害,如何才能在打官司中获胜?昨日来自淮安经济开发区法院的邵爱静法官介绍了一些实用方法。

◎给宝贝“留影”,给聊天截图

当消费者想要通过打官司维护自己权益的时候,证据永远是必须的。邵爱静告诉记者,从立案开始,就需要证据。

当消费者发现自己的消费权益受到伤害时,首先要凭初步证据,前往法院立案庭进行立案。“消费维权案件中,立案提交的证据主要是指双方的买卖合同。”邵爱静表示,传统消费领域中的发票、购物小票,都可以视为买卖合同。在网购领域中,消费者可以向法庭提交购物订单、快递单等。

“最好还要保留交易时的‘宝贝’快照,以及双方的聊天截图。”邵爱静告诉记者,从她审判经验来看,目前网络购物消费纠纷,主要表现在产品质量方面。交易时的“宝贝”快照中,有卖家对于宝贝的详细描述;双方的聊天记录中,也会出现卖家对于产品质量的承诺等。

“在提供聊天记录时,尽量使用购物平台提供的官方聊天工具。”邵爱静特别强调,因为在实际审判过程中,曾经有被告对于原告出示的QQ、微信等其他聊天工具中的聊天信息,进行否认的情况,“被告否认的理由是,在QQ、微信中,并非是卖家在聊天,或是原告所提供的QQ、微信,并不是卖家的。”邵爱静表示,在购物平台提供的官方聊天工具,是将卖家和所拥有的店铺对应起来的,“在官方的聊天工具中,即使卖家否认是本人在进行聊天,在法院审判中,会将聊天内容作为一种职务行为,予以采纳的。”

◎邮寄地址填对可能省事不少

消费者打维权官司时,选择在哪里的法院打也很重要。“如果在外地打官司的话,将会给普通消费者带来很多麻烦。比如要为了打官司专门请假,等等。”邵爱静告诉记者,在网购中,由于一般情况下买卖双方不在一个城市,因此管辖权的问题显得至关重要。

只有具备管辖权的法院,才能受理诉讼案件。根据相关法律,消费维权案件的管辖权,一般是在合同履行地或被告住所地,这也就是说,只有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的法院,才有资格受理相关维权案件。

为了更方便消费者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2014年实施的新消法中规定,网购中收货地址,作为合同的履行地。邵爱静进一步解释,比如淮安的买家,将收货地写成自己的家庭住址,那么合同的履行地就在淮安。如果买卖时,在苏州出差,收货地点写淮安,合同履行地在淮安;如果写成苏州,合同履行地就是苏州,要维权的时候,只有到苏州或卖家住所城市的法院提起诉讼。

但是这种管辖权是法定管辖权,在法律上约定大于法定。也就是说,如果买卖双方提前约定了,发生纠纷时候就必须要到约定的法院打官司。

◎讼诉请求要明确

诉讼请求和诉讼对象,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影响着维权官司的输赢。

“在提起诉讼时,消费者一定要有明确的诉讼请求和诉讼对象。”邵爱静说,目前在网购领域的诉讼请求,主要集中在要求退货、调换、修理以及三倍赔偿,“这其中当提出三倍赔偿时,一定要有证据证明被告存在着明显的欺诈行为。”

在对于诉讼对象的选择上,邵爱静接到的一些案件中,原告不仅将卖家列为了被告,同时也将如淘宝、京东这样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列为了被告。对此,邵爱静指出,在法律上,将网络服务提供者列为被告的,一般情况下网络服务提供者存在两种行为:一是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不能明确地提供出商品经营者的详细信息。二是网络服务提供者,发现卖家有侵权行为不加制止,依然为卖家提供服务。“消费者只有掌握了网络服务提供者存在这两种行为的证据,才可以将网络服务提供者作为被告,提起诉讼,并有取得胜诉的可能。” 通讯员 陈冠余

(记者 何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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