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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区施河镇选聘村官简章

信息编号:13919  发布时间:2013年06月03日  有效期限:已过期  关注人气:3996

详细内容

为充实基层力量,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根据施河镇工作需要,现面向施河及周边乡镇招聘村官,特制定本选聘简章。

一、选聘数量

全镇选聘到村(居)任职村官16名。

二、选聘对象及条件

(一)、选聘对象

1、应往届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高中以上学历的退伍军人。

(二)、选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

4、党员、学生干部优先。

三、选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时间:2013年5月30日9:00-6月7日12:00;

2、地点:淮安区施河镇组织办;

3、要求: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退伍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以及近期二寸免冠照片(2张),并填写报名表(复印件留存),受表彰情况和特长必须提供复印件和原件(复印件留存)。

(二)、面试

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2013年6月9日,面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职位实际拟选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四)组织考察

镇党委成立考察工作小组,依据职务的职责要求,全面考察德、能、勤、廉。

(五)、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选在镇有线电视以及政府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

(六)、聘用和任职

任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后,经组织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并签订三年人事合同,根据工作实际情况予以岗位任命,不合格的予以辞退。经实际工作锻炼、考察优秀、被大多数党员和群众认可,可按有关规定安排担任村(居)党组织书记,也可依照法定程序选举为村委会(居)主任。

四、聘用人员待遇

1、工资:高中学历的退伍军人1600元/月,专科毕业生1800元/月,本科毕业生2000元/月;试用期工资1200元/月;

2、村(居)为其交纳养老保险和合作医疗保险;

3、享受镇考核村干部的奖励政策。

五、纪律与监督

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选聘工作设监督举报电话:镇纪委(13179503156)。

六、本简章由施河镇组织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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