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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阳光能源服务有限公司招聘会计、节能技术服务员

信息编号:13995  发布时间:2013年06月10日  有效期限:已过期  关注人气:2513

详细内容

淮安市阳光能源服务有限公司是市经信委下属节能技术服务企业。现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三名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招聘会计人员1名;

2、招聘节能技术服务人员1名,其中热能工程及相关专业1名。

二、招聘条件

1、品行端正,政治思想素质好。

2、身体健康,会计人员年龄在40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节能技术服务人员年龄在35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会计人员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且有从事财务会计工作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节能技术服务人员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有2年及以上专业工作经历。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采取面试考核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

报名者需持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二寸免冠照片二张和个人简历,于2013年6月13日至19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周六、周日除外)到市阳光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市勤政路10号今世缘宾馆5楼502室)报名(咨询电话:0517—83669933),并填报《报名登记表》,(表格下载网址:淮安市经信委网站http://jmw.huaian.gov.cn)。因特殊情况由他人代为报名的,代报名人员需提供报名人员书面委托书。

(二)面试

面试采用专家询问的方式进行,成绩不当场公布。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核

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及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范围的人员,由淮安市阳光能源服务有限公司组织体检和考核。

四、聘用与相关待遇

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被聘用人员与淮安市阳光能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谋职业。被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为每月2000元,年度考核合格者执行工资逐年增长机制;按国家规定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本简章由市阳光能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阳光能源服务有限公司报名登记表

http://www.harczx.gov.cn/doc/2013/阳光能源服务有限公司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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