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资格准入、技能考评、择优录用、合同管理”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幼儿园:
(一)园长助理:1名
(二)骨干教师:2名
(三)幼儿教师:6名
小学:
(一)语文教师:2名
(二)数学教师:2名
(三)体育教师:1名
(四)英语教师:1名
三、招聘条件
(一)园长助理
1.取得学前教育本科学历,持幼儿教师资格证,取得二级甲等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
2.热爱幼儿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丰富的幼儿教育管理实践经验,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能引领和指导全园的教育教学和教科研;获得过区以上优课评比一等奖、论文获省、市级评比一、二等奖或区一等奖,或在省、市级刊物上发表。
3.获得市(区)级以上“教学能手”、“教坛新秀”、“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者优先。
(二)幼儿骨干教师
1.热爱幼儿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学前教育本科学历,持幼儿教师资格证,取得二级甲等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具丰富的幼儿教育管理实践经验,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3.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年龄不超过30岁(1983年8月30日以后出生);有在省优质幼儿园任教经历,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及自动化办公软件系统;获得市级(含市级)以上优课评比或论文竞赛一、二等奖的在职教师。
(三)幼儿教师
1.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身心健康、热情开朗,遵纪守法,热爱幼儿教育事业;具备一定的信息技术应用等能力。
2.全日制学前教育本科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幼儿教师资格证书来报名)
3.学前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持幼儿教师资格证、取得二级甲等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优课、论文、基本功比赛等在区级(包含区级)以上评比中获奖,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5年8月30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4.有音乐、美术特长者及男教师优先。
(四)小学教师
1.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全日制师范类本科毕业的应、往届毕业生,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及自动化办公软件系统,凭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和二级甲等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来报名。
3.第一学历为小学教育大专的,需工作满3年,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8月30日以后出生),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及自动化办公软件系统,持教师资格证和二级甲等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来报名。优课、论文、基本功比赛等在区级(包含区级)以上评比中获奖的优先。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8月11日—2013年8月16日 上午8:00-11:00
2.报名地点:淮安市清河实验小学(行政楼7楼)
3.资格审查:报名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相应职称证书、学校聘书及能够证明本人工作成绩、任职经历等有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照2张。经清河实验小学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条件者填写《清河实验幼儿园招聘幼儿教师报名表》、《清河实验小学招聘小学教师报名表》
报名人数未达实际招聘岗位数的2倍以上的,按比例削减,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二)笔试(总分为100分)
幼儿教师主要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幼儿教育指导纲要》、《幼儿园工作规程》、《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等。
小学教师主要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等。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请保持电话畅通)。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根据参加同岗位笔试人员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2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2.取得面试资格自动放弃者,学校从同岗位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替补。
(四)面试内容及形式(100分)
幼儿园:
1.教育教学考核
(1)活动设计
(2)上课(限时10分钟)
2.基本技能考核(除特长展示提前准备以外,其余考核项目均当场抽签决定)
(1)现场完成一幅命题画(1小时内完成,画种不限,提供画纸,其余用品自备)
(2)自弹自唱儿童歌曲一首(抽签后,准备5分钟)
(3)现场创编幼儿舞蹈或律动节目一个(表演时间2—3分钟,准备时间5分钟)
(4)故事表演(抽签后,准备5分钟)
小学:
面试内容:
A.教育教学
(1)教学设计(抽题后,准备1小时)
(2)说课(限时10分钟)
B.技能展示(课件制作及个人特长展示)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教育教学占60%,技能展示占40%,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五、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以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40%和6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及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由清河实验小学按幼儿园教师体检标准统一组织体检和考察。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空额的,在面试合格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
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六、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清河区教育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在公示与聘用审批阶段,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或考生明确放弃聘用出现缺额的,在报考同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七、招聘待遇:
拟聘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自主择业。
试用期满按聘用人员工资标准发放,并按时缴五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在使用过程中根据工作实绩进行考核,择优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园长助理、幼儿园骨干教师岗位工资参照清河区在编教师岗位工资标准发放。其它岗位工资参照清河区编外人员工资标准发放。
八、纪律与监督
严格遵照招聘原则,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纪律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特设立监督电话: 清河区教育局:0517—83601160
本简章由淮安市清河实验小学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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