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的事业单位8个,计划招聘15人。
1、英语11名;
2、日语2名;
3、德语2名。
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淮安市公开招聘县区(工业园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登录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huaian.gov.cn/)、淮安市商务局网站http://boc.huaian.gov.cn/查询)。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条件(详见《岗位表》),其中专业条件系指岗位要求的学历阶段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表》要求的专业一致。
3.年龄35周岁以下(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根据“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统一组织招聘考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资格初审方式
报名工作通过网络进行。应聘人员须按要求通过网络报名、上传照片、参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招聘县(区)的用人单位会同县(区)人社局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初步审查。报名及照片上传网址:淮安人事考试网http://www.harsks.com/。
报名及照片上传时间:2013年9月10日9:00-9月12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13年9月10日9:00-9月13日12∶00;
缴费时间:2013年9月10日9:00-9月13日16∶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报名24小时内即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后进行缴费(笔试费100元/人)确认。考生须使用银联卡在网上缴纳笔试费用,完成缴费确认的考生,方视为通过该岗位网上报名。
2、报名与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电子证件照(35×45毫米,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报名信息未审核或信息审核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报名结束后,实际缴费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重新补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13年9月16日10∶00—16∶00。
(5)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先行网上缴费,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特困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机构出具的绝对贫困证明和绝对贫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于2013年9月17日-18日,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减免手续,退还笔试费。
3、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缴费确认的报考人员要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确认的网站(淮安人事考试网www.harsks.com/)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 2013年9月17日9:00—9月18日16:00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淮安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7-83647599。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口语测试、面试三部分。
1、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外语能力和水平。笔试总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13年9月21日(周六)上午8:30-11:0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口语测试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口语测试人员(不足1:5的全部进入口语测试),并由招聘单位通知本人。口语测试总分均为100分, 60分及以上为合格。
口试时间:2013年9月22日(周日)
(专业要求为德语、日语的岗位,口试时间为2013年9月21日下午)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与面试
笔试与口语测试结束后,在口语测试合格人员中按考生笔试成绩及口试成绩分别占30%和40%的比例合成考生专业成绩,按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及岗位实际招聘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口语测试合格人员不足3倍的,则口语测试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1)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市商务局对进入面试人员资格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应聘同一岗位口语测试合格的考生中按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面试前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201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学位证书和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以及能反映本人能力水平材料的原件。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总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时间:2013年9月23日
面试地点:详见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按照笔试成绩占30%、口语测试占40%、面试占30%的比例合成考生总成绩。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应聘同岗位人员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报考人员是在职人员的,须在体检前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体检由市商务局统一组织。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县(区)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会同人社局负责考察(含资格复查),考察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和《2013年江苏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南》执行。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而出现缺额时,按照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
(四)公示、聘用与待遇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huaian.gov.cn/)、淮安市商务局网站(http://boc.huaian.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在公示与聘用审批阶段,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考生明确放弃聘用而出现缺额的,按照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被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未就业毕业生见习期按国家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谋职业。
应聘人员被聘用后,享受所聘县(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自谋职业。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特设立监督电话:
市商务局纪检组:0517-83900361;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委:0517-83665187。
本简章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市商务局:0517—83900376,
市人社局:0517—83671213;
网络技术咨询电话:0517—83647599(市人事考试中心)
附件:淮安市公开招聘县区(工业园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下载地址:http://rsj.huaian.gov.cn/filedown?file=%2Fupload%2F201308%2F606465.attach%7C%BB%B4%B0%B2%CA%D0%B9%AB%BF%AA%D5%D0%C6%B8%CF%D8%C7%F8%A3%A8%B9%A4%D2%B5%D4%B0%C7%F8%A3%A9%CA%C2%D2%B5%B5%A5%CE%BB%B9%A4%D7%F7%C8%CB%D4%B1%B8%DA%CE%BB%B1%ED.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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