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一、招聘人数
城市管理协管员6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或违纪被辞退、开除记录。
2、自愿从事城市管理工作,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奉献精神,爱岗敬业、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职业道德。
3、男性;大专以上学历(特别优秀者学历可放宽至中专或普通高中);退伍转业军人或具有专业技术特长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4、年龄在22周岁以上(1991年10月30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8年10月30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无纹身、裸眼视力1.0以上、身高1.70米以上。
三、招聘程序
1、报名。应聘人员于11月8日-11月18日到前往淮安生态新城城市管理局二楼209室报名(淮安生态新城富城路西首、康体嘉苑小区院内A2号楼;淮安通甫路与宁连一级公路交叉口向南300米处左拐)填写《报名登记表》。
报名时应携带如下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份;
(2)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同底彩色照片2张;
(3)毕业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
(4)退伍军人携带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报名时所提交的应聘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若提供虚假应聘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面试。根据报名条件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通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
面试内容主要从事城市管理必备的相关知识。
3、体检。在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岗位选聘人数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额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一次性递补。
4、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委托相关专业机构进行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5、考核。重点了解选聘人员的社会表现情况,本人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或违纪被辞退、开除记录证明。
6、公示。按照面试、体能测试与专业技能5:4.5:0.5的比例折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选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市级主流媒体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
7、聘用。公示期间无异议或有异议不影响聘用的,依法办理聘用手续。
四、相关待遇
1、对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基本工资1800元/月,另加绩效考核奖),中午免费提供工作餐。经年度考核合格者,予以续签劳动合同。
2、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被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处理。如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报到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83638916。
本简章由淮安生态新城城管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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