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计算机维护岗位1人,工作地点在东西漫水闸;
机电设备运行与管理岗位1人,工作地点在东西漫水闸;
建造师岗位3人,工作地点在全县;
工程施工技术人员3人,工作地点在全县;
工程管理岗位3人,工作地点在金宝航道。
二、招聘条件和要求
㈠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3.年满18周岁,35周岁以下(1979年10月31日及以后出生)。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报考。
㈡岗位条件
1.计算机维护岗位
⑴已取得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计算机(大类)类、计算机维护类、计算机(软件)类、计算机(网络管理)类中的相关专业,详见附件1。
⑵已取得国家计算机等级证书。
2.机电设备运行与管理岗位
⑴男性(需野外作业);
⑵已取得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机电控制类、水利工程类中的相关专业,详见附件1。
3.建造师岗位
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一级、二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限江苏省)执业资格的,学历、专业不限,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4年10月31日及以后出生)。
4.工程施工技术岗位
已取得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水利工程类、建筑工程类、土木工程类、交通工程类中的相关专业,详见附件1。
5.工程管理岗位
已取得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有较好的语言表达和文字组织能力。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1.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者根据所报考岗位要求持相关证件(《身份证》、《学历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和近期同底二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于2014年11月7日—11月27日(不含节假日)上午8︰30—11︰45,下午14︰00—17︰30到金湖县河湖管理所办公室(金湖县神华大道303号四楼406室)报名。金湖县河湖管理所对应聘人员进行初步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如实填写《金湖县金维工程养护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并缴纳考试费100元/人。
(2)经县水务局资格复审后,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需达到计划招聘人数的2倍方可开考(建造师岗位除外)。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则按比例相应核减计划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并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
(3)已缴费人员于2014年11月28日(周五)上午8︰30—11︰45,下午14︰00—17︰30,凭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参加由金湖县水务局统一组织的笔试。
2、笔试
(1)笔试时间:2014年11月29日(周六)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总分为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20%(内容为相关法律法规等),专业知识占80%。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
应聘建造师岗位的,若报名缴费人数少于3人(含3人),则该岗位免笔试环节,报名缴费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笔试成绩在县人社局劳动就业管理处和县水务局网站公布。
3、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根据应聘同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岗位招聘人数2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2)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
(3)面试内容:业务能力考核。
(4)面试总分为100分。
(5)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4.合成总成绩
按照公式“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合成考生总成绩。考生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全部在县人社局劳动就业管理处和县水务局网站公布。
5.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岗位考生总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
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体检时间、地点、注意事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考察审查考生是否存在招聘基本条件中第五条的情况。
体检和考察由金湖县河湖管理所统一组织,县纪委、县人社局、县水务局参与监督和指导。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应聘同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分者)依次递补。
6.公示与录用
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在县人社局劳动就业管理处和县水务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拟录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录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在公示期间,因有反映问题影响录用或拟录用人员自愿放弃录用而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分者)一次性递补。录用后不再递补。
被录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未就业毕业生见习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间工资2500月/元(含“五险一金”),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个人自谋职业;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录用手续,享受金湖县金维工程养护有限公司职工的相应工资福利待遇,并按国家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一级、二级(限江苏省)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须将建造师执业资格转入金湖县金维工程养护有限公司。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严格规范招聘工作的每个环节。对违反工作纪律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其不符合规定条件或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对违反本规定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劳动合同,予以辞退,个人自谋职业。被取消资格或解除劳动合同、予以辞退的人员责任自负。
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特设立监督电话:
金湖县纪委、监察局 0517-86806161
金湖县人社局纪委 0517-86805412
金湖县水务局纪委 0517-86850616
咨询电话:
金湖县河湖管理所 0517-86883367
五、本简章由金湖县河湖管理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金湖县金维工程养护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目录》
附件2:《金湖县金维工程养护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金湖县河湖管理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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