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内容
一、招聘职数
特勤队员40名。
二、招聘条件
(一)自愿从事公安维稳、保卫、巡逻、处置突发事件等一线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遵守法律和纪律规定,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
(三)男性,年龄在18至30周岁,身高1.75米以上,高中以上学历,双眼视力在4.6以上。中共党员、退伍军人及警校、体校毕业生,法律、计算机专业毕业生,有武术、擒拿格斗、散打等特长的人员优先。
(四)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机警敏捷,无残疾、无重度平足、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到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到行政记过以上处分或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6.其他不适宜参加特勤工作的。
三、报名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2015年3月18日至31日(不含节假日)上午8:30—11:45;下午2:00—5:30。
(二)报名地点:金湖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建设路县民政局办公楼后楼三楼)。报名电话:0517-86995096
(三)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户籍证明和毕业证书、退伍证、特长专业证书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及4张2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按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职位要求进行现场审核确认,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招聘分为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五个程序,由县公安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二)笔试(占30%)。
主要测试政治、法律、公安基础知识,共一张试卷,满分100分,其中政治占30%,法律占30%,公安基础知识占40%;
(三)面试(占40%)。
主要测试应变反应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
(四)体能测试(占30%)。
主要测试100米、1000米、4*10米往返跑、引体向上,计分标准参照公安部招录人民警察体能测试标准及规定执行;
根据招录计划,笔试、面试、体能测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招录计划1:1.5的比例确定人数,人数不足依次递补,优先录用对象在总成绩基础上加2分。
(五)体检。
经综合考试合格人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到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并提交体检证明,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
(六)政审。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相关规定对报考者进行政治审查,政审不合格者不得录用。
五、录用审批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后,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六、相关待遇
特勤队员实行劳动合同制,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后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工资待遇高于一般辅警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缴纳相关保险。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为方便社会和群众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86995031/86995036
金湖县公安局
二O一五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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