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一、申报区级见习基地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一定规模、良好的社会信誉和从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积极性的企事业单位;
(二)能持续提供相当数量、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的岗位,能为见习的高校毕业生提供良好的学习、工作条件;
(三)具有见习指导的师资力量和专业人员;
(四)能够按照要求对就业见习进行有效管理。
二、申请设立区级见习基地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淮安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申报表》;
(二)单位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或主管部门批文)(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三)单位简介及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需求信息;
(四)高校毕业生见习指导师资队伍情况说明;
(五)健全可行的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方案。
三、见习经费
区见习基地管理办公室根据当年财政安排的资金额度,制定见习基地就业见习计划。列入计划内的见习人员每人每月发放500元见习生活补贴,并为每人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见习期为3个月)。见习基地指导老师补贴等其他有关费用由见习单位负责。
四、申报结止日期:2010年9月30日。
请有意向申报的企业单位与淮安区(原楚州区)人才服务中心联系。
联系人:王维军 李建国
联系电话:85913282。
联系地址:淮安区(原楚州区)西长街366号
淮安区(原楚州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二?一?年九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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