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精神,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充分展示洪泽在文学作品中的高贵品质和当代作家的精神风貌、精品力作。
二、征集体裁
《水韵蟹都——洪泽文学作品集》一套四卷
1、小说卷(中篇、短篇、微型及长篇小说书目)
2、散文卷(散文、报告文学、随笔等作品)
3、诗歌卷(以现代诗为主,包括朗诵诗、散文诗、诗剧和优秀长诗节选等作品)
4、综合卷(杂文、儿童文学、文学评论、相声、小品、快板、剧本等作品)
三、征集要求
1、入选作家范围:凡未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洪泽籍公民和在洪泽工作、生活、学习、军旅的外籍人士,洪泽籍在外地工作、生活、学习、军旅的中国、省、市、县及国家机关行业作家协会会员,来洪泽挂职、学习、插队、下放、深入生活、采风的县外著名人士,以洪泽素材为背景创作优秀作品的著名作家。
2、入选作品时间:1956年洪泽建县至2015年12月31日在报刊上发表或出版社公开发表与出版的文学作品。
3、作品内容要求:小说、散文、报告文学在20000字以内,诗歌200行以内,特别优秀的长篇小说、散文、报告文学可以压缩为规定字数以内的故事梗概进行入选。长篇小说、中篇小说、报告文学、剧本,同一作者不超过两篇;诗歌、散文、随笔、文学评论,同一作者不超过四篇;杂文、微型小说、儿童文学,同一作者不超过六篇;短篇小说、相声、小品、快板、情景剧,同一作者不超过三篇。
4、凡入选作品,编发作家100字以内的简介,并配发近照一张。
5、征集作品入选作品集后,由编委会按照相关规定支付稿酬,其出版权与著作权归编委会所有。
6、凡入选作品在正式出版后,由编委会颁发入选证,并赠送样书。
7、为确保作品的真实性,应征作品需提供发表的原件(经验证后退还作者)和电子邮件。
四、征集时间
自启事发出之日起,至2016年3月31日。
五、征集方式
征集电子邮箱为洪泽县作家协会,并在邮件主题注明“《水韵蟹都——洪泽文学作品集》征集”字样。
洪泽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16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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