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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清河区法院招聘司法警察辅助人员简章

信息编号:2637  发布时间:2010年10月14日  有效期限:已过期  关注人气:3545

详细内容

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警察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拟招聘司法警察辅助人员6名,(其中男性4名,女性2名),主要协助司法警察做好警务保障工作。

二、招聘条件:

1. 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

2. 身体健康,年龄30周岁以下(1980年10 月1 日以后出生),男性1.70米以上,女性1.60米以上;

3、淮安市区户口;

4. 具有国民教育大专以上学历;

5. 具有能够胜任警务保障工作的体能素质。

三、 招聘程序

(一)、报名:

2010年10 月21 日至 10月24 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到淮安市清河区法院报名。报名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五张。

(二)、考试:

考试分为职业技能测试、笔试和面试。

1、职业技能测试。 主要测试体能及反应能力、计算机应用能力。职业技能测试合格者方可参加笔试。

2、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法警专业知识。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岗位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分,得出考生综合成绩,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三)、体检和考核:

体检标准根据《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核对象。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进行体检、考核。

四、管理与待遇:

经考核合格的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由清河法院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及社会保险等,执行清河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制人员统一标准。

五、 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司法警察辅助人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监督电话:83339009

报名地址:清河区法院(淮安市健康西路180号)

淮安市清河区人民法院

二?一?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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