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一、中央城小区回2号楼122室,建筑面积94.76平方米。
二、中央城小区回2号楼123室,建筑面积110.67平方米。
三、中央城小区回2号楼126室,建筑面积100.17平方米。
上述商业旺铺可单独出售或招租,适宜作为餐饮、美容美发等营业用房,欢迎社会有识之士前来咨询认购或认租。
联系地址:涟水县渠北西路锦绣前城5幢108室(金桥担保公司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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