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
岗位名称:职业培训师3名、康复指导员及技师1名
市博爱康复中心
岗位名称:心理评估师1名
二、招聘要求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严谨,工作细致;
2、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大学本科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本市户籍,其中报考心理评估师岗位可放宽至大专学历。
4、专业条件参照《淮安市2017年公务员招考专业目录》
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招聘职位:
1、职业培训师1名,要求计算机(大类)
2、职业培训师2名,要求法律类、中文、文秘类、教育类(历史教育、文秘教育、政治教育、综合文科教育)
3、康复指导员及技师1名,要求医学类(康复治疗学)
市博爱康复中心招聘职位:
1、心理评估师1名,要求教育类(特殊教育、幼儿教育)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报名形式采取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3日至11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报名地址:淮安市政务服务中心E区21、22号柜台。请报名者持相关应聘材料按照要求真实、准确、全面地填写《市残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咨询电话:0517-83663956(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相关应聘材料包括: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书、相关专业资格证书、职称证明、奖励证明或证书(含奖学金)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在各级媒体上发表的文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近期同底二寸免冠照片三张。
2、资格初审。根据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初步审查,报名人员要对提交材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则取消应聘(聘用)资格。
3、综合考评。通过初步审查的人员进入综合考核,主要根据考生提供的相关应聘材料进行综合评价评分。
4、面试。根据综合评分,按职位拟录用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5比例,全部进入面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体检。根据报考人员面试成绩,按职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面试成绩相同,按个人综合评价得分高低确定体检人选,成绩仍然相同的进行加试;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6、公示与聘用。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淮安市残疾人联合会网站(http://www.hacl.gov.cn/)和淮安人才网(http://www.hasrcsc.com/)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
四、本次招聘成绩有效期为一年,在此期间,如有招聘人员因特殊原因解聘,本单位可按考生此次招聘成绩替补录用。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程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招聘方案以及结果及时报相关部门备案。
咨询电话:0517-83663956
监督电话:0517-83651993
附件:《淮安市残疾人联合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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