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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金湖县十里岗公墓管理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信息编号:38617  发布时间:2018年03月22日  有效期限:已过期  关注人气:2136

详细内容

金湖县十里岗公墓管理所位于县城西南,系民政局下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现根据工作需要,通过金湖县金桥劳务服务部采取劳务派遣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2018年金湖县十里岗公墓管理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金湖县户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年龄在28-35周岁(1982年4月12日至1990年4月18日期间出生)。

3、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及招聘岗位要求的的学历、学位,并于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4月18日17:30)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未取得的不予报名。

4、报考人员在岗位要求的学历阶段或者更高的学历阶段所学专业须为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专业类别划分按《2018年金湖县十里岗公墓管理所公开招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执行。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被《目录》收入的,经金湖县金桥劳务服务部认定该专业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类别”在《目录》中所列专业相近的,即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二年以上工作经历,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18日,报名时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合同或者养老保险缴费记录)。

7、服从工作安排,并自愿为招聘单位服务5年以上。

应聘人员需同时具备上述条件方可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普通高校学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办法。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同底2寸免冠照片3张,于2018年4月12日—4月18日(周六、周日除外)上午8:30—11:45,下午14:00—17:30,到金湖县金桥劳务服务部(金湖县健康路3号劳动就业管理处二楼)报名,由金湖县金桥劳务服务部对报名者的应聘资格进行初步审查,经初审合格后,填写《2018年金湖县十里岗公墓管理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开考比例为1:2,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不足招聘计划2倍的,按相应比例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岗位招聘。

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已报名人员凭本人身份证,于2018年4月20日(周五)上午8:30—11:45,下午14:00—17:30,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考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详见《综合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2)笔试时间:2018年 4月 22(周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在金湖县劳动就业管理处网站公布。

2.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人数2倍的比例,确定拟参加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面试)。若参加笔试人数与岗位实际招聘人数之比不足2倍的,所有参加笔试人员均确定为拟参加面试人选。

(2)面试安排: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3)面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

(4)总成绩折算和公布

总成绩按以下公式折算: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在金湖县劳动就业管理处网站公布。

(三)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应聘岗位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岗位取面试成绩高者。

体检和考察由金湖县金桥劳务服务部统一组织。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考察审查标准为:应聘者是否存在本公告“招聘对象及条件”中不得报考的情况。

(四)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金湖县劳动就业管理处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录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在公示阶段,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正式聘用的或考生明确表示放弃聘用出现缺额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依次递补。

四、聘用与管理

体检、考察均合格者与金湖县金桥劳务服务部签订劳动合同,首次聘用期为1年,试用期30天。首次聘用期满进行聘期考核,经考核合格的人员,续签劳动合同。

被聘用人员待遇参照本单位同类人员标准执行,并按国家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五、信息公开与咨询

(一)招聘工作全程信息公开,相关信息可登录以下网站查询:

金湖县劳动就业管理处网站(http://bbs.211600.com/forum-211-1.html)

(二)为方便群众咨询,特设立咨询电话:0517-86882051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发生。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金湖县纪委 0517—86882483

金湖县民政局 0517-86883457

七、本公告由金湖县金桥劳务服务部负责解释。

联系我时请说明是在淮安信息网看到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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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区:金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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