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男性15名、女性3名,薪酬约4万元/年(包含绩效、五险一金个人部分)。有专业技能职称的(B照及以上驾驶证),绩效工资可适当提高。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工作,无酗酒、赌博等不良嗜好。
2、初中及以上学历,年龄男22-50周岁,女22-40周岁,退伍军人、党员、本区户籍优先。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要求身高男1.65米以上,女1.55米以上,矫正视力0.8以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受过治安、刑事处罚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有暴力倾向并参与过斗殴的;其他不适宜从事综合管理服务工作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1、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笔试、面试、体检、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2、发布公告:在洪泽区政府网、洪泽论坛、洪泽报、大湖论坛等相关媒体上发布公告。
3、报名时间: 2018年10月15日—2018年10月20日。
4、报名地点:开发区101办公室
5、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张,报名表需自行网上下载填写。
四、考试内容
1、笔试(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洪泽区情、城市建设与管理法律法规、文明城创建等相关知识,闭卷考试。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报名人数不足招聘人数3倍的,以实际报名人数确定。
2、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以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
3、总成绩。根据笔试30%、面试70%折算出总成绩。
4、体检。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按招聘职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综合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5、政审。体检合格人选列为拟录用对象,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等进行审查。如因体检、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次递补,如合适人选不足,可降低拟录用人员。
6、公示。根据考试、体检和政审情况,对拟招录人选名单在开发区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内,可以向开发区纪工委反映问题。对查实不适合招录的,按照程序进行调整。
7、试用与正式聘用。公示合格人选,上报党工委会研究试用,与洪泽县工业园区经济发展总公司签订试用手续,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按相关规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按国家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自谋职业。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录用工人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开发区纪工委全程参与监督。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条件如实申报,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招录资格。报名者一旦被录用,须按规定时间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如因个人问题导致无法办理录用手续的,取消录用资格。
六、其他
本公告由江苏洪泽经济开发区国有公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3382321945、15189602131
附件: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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