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一、职位人数
咨询导服员11名,其中男性3名、女性8名(性别人数根据报名情况,可以相互调剂,总数不变)。
二、招聘条件
1、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材匀称,形象好,气质佳,有亲和力。
2、普通话流利,音质音色俱佳,并具备良好的语言沟通能力。
3、年龄在18—32周岁(1986年9月1日以后出生至2000年9月1日之前出生)之间。形象气质特别出众者年龄可适当放宽至36周岁。
4、男性身高4450px以上,女性4075px以上。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①持有普通话一级(含)证书的;
②有过各类服务大厅(窗口)工作经历的;
③已经生育过一孩(或二孩)的;
④具有音乐、舞蹈、器乐等才艺特长的。
三、岗位职责
1、每天上午8:15到岗,8:20—8:40站立服务。工作日佩证上岗,统一着工作服。负责政务服务大厅的巡查、咨询、引导及协助管理。
2、熟练掌握政务服务大厅各审批窗口楼层分布、审批服务事项、业务流程、办事指南等。
3、服从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安排的其它工作。
四、报名办法
报名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最高学历证书、户口本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正面红底彩色照片2张,以及其本人简历一份,到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金湖经济开发区大楼1103办公室)报名,经招聘主管对应聘人员报考资格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填写《金湖县金桥劳务服务部招聘咨询导服员报名登记表》。
报名时间:2018年11月05日—2018年11月20日(不含星期六、星期日)
上午8︰30—11︰45,下午14︰30—17︰30
联系人:郑立梅 联系电话:0517—86858980
五、招聘办法
1、报名、初步审核。
2、面试:自我介绍、形体展示、激情朗读。
3、面试合格者参加体检。
六、聘用管理
1、体检、考核均合格者确认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在金湖县人社局劳动就业管理处网站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2、日常考核管理由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负责。
七、工资待遇
1、工资为金湖县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1.5倍;
2、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八、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发生。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12345。
本公告由金湖县金桥劳务服务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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