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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原楚州)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城管协管员简章

信息编号:4256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12日  有效期限:已过期  关注人气:3722

详细内容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管协管员10名,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论素养,有开拓创新和吃苦奉献精神,综合素质好,工作能力强;

2、遵纪守法、思想进步、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3、年龄35周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从事过同类工作满1年以上人员和复退军人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

4、男性,身体健康,身高1.65米及以上;

5、初中以上学历。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4月11日至4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2、报名地点:淮安(原楚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治安办公室;

3、报名要求:携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4张。

(二)招聘方法

1、面试。组织评审人员对符合报名条件者进行面试,根据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体检。招聘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体检不合格的空额,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3、政审。体检合格后组织政审,政审不合格的空额,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和体检合格人员依次递补。

(三)聘用

经体检、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签订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自主择业。

被聘用的人员已与原工作单位签定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三、待遇

签订《劳动合同》后,月工资待遇1000元至1200元,缴纳养老保险,年底根据工作实绩可发放一定数额的奖金。

江苏淮安(原楚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1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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