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公安系统辅警规范管理,经分局批准,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警务辅助人员1名,现将招聘简章公布如下:
一、人员性质
此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是在公安机关辅助岗位上工作,系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不从事执法或者涉密事项工作。
二、招考聘用计划及职位
计划聘用政治处文员1人,具体见本《公告》附件一。
三、招考聘用条件
1、志愿从事公安辅助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
2、思想政治品质好,无前科劣迹;
3、学历为全日制大专及以上,计算机操作熟练,符合招录职位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同等条件,学历较高和有工作经历的优先录用;
4、年龄在20-35周岁之间,体貌端正,身体健康;
5、在城区有固定住所。
6、保证工作三年以上(考上公务员等特殊情况除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身体质量指数(BMI)≥30的(体重kg÷身高m2);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4、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5、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6、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7、与原用工单位尚未解除劳动关系或存在劳动纠纷的;
8、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录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毕业证书及军人退役证、驾驶证、2寸免冠彩照两张等相关材料,有工作单位的要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招用后需提供与前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材料。
材料齐全人员现场填写报名表,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复印件概不退还。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招录资格,招聘工作人员有权现场对应聘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0年7月23日至7月28日工作时间
报名地点:
淮安市公安局淮安分局政治处(华西路8号4楼407室)
政治处联系方式:85840103
政治处联系人:刘雅文
(二)体能测试 笔试结束后接分局政治处电话通知凭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特能测试。体能测试包括俯卧撑、握力、坐位体前屈、4*10米往返跑、1000米跑。
(三)笔试和机试 体能测试结束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和机试,机试内容为上计算机考核办公自动化软件熟练程度。笔试和机试结束后,择优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四)面试 从笔试机试人员中择优3至5人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五)体检 面试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出现缺额时,在报名人员中,按面试评价结论递补。不按要求参加体检视为放弃。体检结束后,将体检单送政治处。
(六)政审及聘用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程序,应聘人接到通知后到政治处领取《政审函》和《政审表》。对政审合格人员,分局将集中研究聘用,并按《劳动法》等有关规定办理劳动聘用手续。
五、福利待遇
(一)试用期及待遇:被聘用的辅警实行合同制,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内仅发基本工资,试用上岗后即可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二)工资标准:录用人员基本工资1620元,以后的工资调整按照淮安分局文员工资标准执行,绩效工资按分局规定文员标准,工龄工资按进入公安机关工作每年20元标准发放,退伍军人服役时间计入工龄。
(三)社会福利:用工单位为聘用人员缴纳“五险一金”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险、失业险、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六、本简章由淮安市公安局淮安分局政治处负责解释。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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