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涟水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警务辅助人员

信息编号:45908  发布时间:2020年08月11日  有效期限:已过期  关注人气:2414

详细内容

因工作需要,涟水县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警务辅助人员,根据《江苏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规定,特制定招聘简章。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志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

(三)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残疾、口吃、重听、色盲、纹身等情况,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8月17日至2002年8月20日期间出生);

(四)具有本县户籍或为本地生源,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不受户籍限制;

(五)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退役士兵,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业技能的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和强制隔离戒毒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道德败坏,有吸毒、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有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癫痫病史、心脑血管病等不适宜参加警务工作情形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有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情形的。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择优聘用。

(一)招聘职位查询

招聘简章、计划职位、资格条件等信息可通过以下路径查询:淮安市公安局互联网门户网站(http://gaj.huaian.gov.cn)(用电脑登陆)及涟水警方微信公众号(lianshuijingfang)等。

(二)网上报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考聘警务辅助人员,不接受现场报名,一律通过网络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17日9:00-8月20日17:00;

2、报名网址:淮安市公安局互联网门户网站(http://gaj.huaian.gov.cn),每人只限填报一个职位;

3、初审时间:2020年8月17日9:00-8月20日19:00。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即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考生经网上初审确认的,于2020年8月23日9:00至8月23日24∶0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2020年8月25日9∶00至8月25日24∶0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体能测试准考证。

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0年8月28日9∶00至8月28日24∶0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面试通知书。

(四)笔试

1、笔试测试内容:法律基础知识40分、计算机应用技能40分、基本写作能力20分。

2、笔试总分为100分,占总成绩30%。

3、笔试时间及地点:2020年8月24日,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4、报考人员应携带笔试准考证(网上自行打印)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持有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使用的身份证相一致。

(五)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项目:100米跑(占40%),立定跳远(占30%),俯卧撑(占30%)。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执行。

2、体能测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30%。

3、测试时间及地点:2020年8月26日,涟水县体育场(涟水县涟城街道天下景城小区东侧)。

4、报考人员应携带体能测试准考证(网上自行打印)、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试。

(六)面试

1、面试结束后,按应聘同岗位人员笔试成绩占30%、体能测试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合成总成绩,按考生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面试总分100分,占总成绩40%,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3、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网上自行打印)。考生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时到考点参加面试。

(七)体检及考察

1、面试结束后,按应聘同岗位人员笔试成绩占30%、体能测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合成总成绩,按考生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

2、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按照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3、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由考生自理。

4、考察主要对考生的报考条件进行进一步审查,考生应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如实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材料。对不能按时提供有关材料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取消报考资格。

(八)公示和录用

1、经体检、考察合格并经公示无异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县公安局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岗前培训,并到指定岗位工作。

2、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工资待遇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限为1年,工资待遇参照县公安局现警务辅助人员工资平均水平执行,并按国家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被聘用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四、注意事项

1、报考者对职位、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的可拨打下列咨询电话:(0517)82960031。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45 14:30-18:00

2、招聘流程截止前,请保持通讯畅通,耐心等候电话或短信通知,并请在收到信息后,及时回复。因不接听电话、不看短信、手机屏蔽群发短信等导致错过相应考试、面试等,所有责任由本人承担。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有关通知参加考试、面试、体检、岗前培训的,均视为无故放弃招聘。

3、招聘实行自律制度,即应聘人员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逾期不能提供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等材料,视为虚假报名。

五、纪律与监督

警务辅助人员的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公平、公开、竞争、择优,为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7)82960032。

本简章由涟水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涟水县公安局

2020年8月11日

联系我时请说明是在淮安信息网看到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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