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2020年淮安市洪泽区公开招聘乡镇幼儿园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名对象及条件
洪泽区生源江苏省2015级免费幼儿师范男生,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方可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2015年与淮安市教育局、洪泽县教育局、苏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签订了《江苏省免费师范生(学前教育专业幼儿师范男生)培养就业协议书》;
3.2020年应届毕业生,且须于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届时未取得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4.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因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的,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七部门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精神,须于聘用后1年试用期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届时未取得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核、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招聘过程中将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应聘人员须认真落实防疫要求。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20年8月25日(上午9:00-11:00,下午2:30-5:30),逾期责任自负。
3.报名地点:洪泽区东风路66号(洪泽区教育体育局组织人事科202室)。
4. 报名者须提供以下材料:
(1)《2020年洪泽区公开招聘乡镇幼儿园教师报名表》1份(除手写签名外,其他内容可打印);
(2)2015年与淮安市教育局、洪泽县教育局、苏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签订的《江苏省免费师范生(学前教育专业幼儿师范男生)培养就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或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
(4)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近期同底免冠二寸照片3张(照片背面写姓名、身份证号码)。
5.资格审核:
洪泽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聘条件现场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核。审核通过者视为报名成功。
(二)考试
1.笔试
(1)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领取时需缴纳笔试考试费100元。
(2)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笔试内容包括公共理论和学科专业知识。公共理论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规、课程改革等内容。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公共理论30分,学科专业知识70分),笔试成绩50分及以上为合格。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3)笔试时间为8月26日上午9:00-11:00,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达考场参加笔试,应聘人员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应聘人员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洪泽区教师发展中心网站(http://www.hzjsfz.cn/)通知公告栏中公布。
2.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应聘人员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须缴纳面试费100元。
(2)面试形式:面试采用模拟上课方式进行。包括:①备课。应聘人员根据指定的教学内容,在指定地点和专用备课纸上独立设计出教学方案稿,备课时间为1小时。②模拟上课。应聘人员根据设计的教学方案进行模拟上课,上课时间为10分钟。评委根据模拟上课情况和测试标准进行评价。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3.技能加试
(1)技能加试人选确定:面试结束后,参加面试且成绩合格者,直接进入技能加试。
(2)技能加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
(3)技能加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技能加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4.总成绩折算和公布
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技能加试成绩×3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技能加试成绩、总成绩公示在洪泽区教师发展中心网站。
(三)体检
在应聘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体检工作由洪泽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及苏教人〔2010〕14号文件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由洪泽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五)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四、聘用与相关待遇
聘用审批备案后,招聘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服务年期参照《2015年江苏省免费师范生(学前教育专业幼儿师范男生)培养就业协议书》执行,从事幼儿教育工作不少于五年,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带相关材料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未在1年试用期内取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的,解除聘用合同,个人自主择业。
因个人原因,不参加本次招聘考试、未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者,均视为自动放弃。
被聘用人员待遇按洪泽区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特设立监督电话:
洪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7-87211901
附件:
1.2020年淮安市洪泽区公开招聘乡镇幼儿园教师岗位表.xls
2.2020年淮安市洪泽区免费幼儿师范男生定向招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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