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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开发区灭火救援能力,更好的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经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岗位设置所需条件要求,招聘德才兼备、身体健康的优秀人员。
二 、招聘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战斗员:15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志愿加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和良好的品行,能够适应24小时执勤战备需要。
3、身体条件:1.65米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举止大方,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身体、心理素质好。
4、男性,年龄为18周岁至30周岁(1990年1月1日至2002年1月1日期间出生)。
5、学历:应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高中(同等学历)及以上学历。
6、淮安市户籍适龄人员或在淮安本地有固定住所能提供暂住证(含县区)的。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开除公职的;
(3)有犯罪嫌疑或违法劣迹尚未查清的;
(4)淮安市内从事政府专职消防工作离职未满2个月或曾被辞退的;
(5)已评定残疾等级、有严重伤病治疗史的;
(6)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 、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0日—2020年10月31日(节假日不休);
报名地点: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威海路8号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报名所需材料:应聘者按照公告中的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到报名地点现场填写《2020年开发区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报名表》(需本人填写并签名);提供如下资料的原件(供查验)和复印件: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近期免冠正面蓝底1寸彩照3张。退役士兵需提供退伍证;具有1年以上政府、企业专职消防队工作经历者需提供工作经历、表现证明材料。
(二)考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报名成功人员须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2)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准考证领取时间2020年11月5日)。考生须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要求到达考场参加笔试,考生迟到10分钟不得入场。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3)笔试合格者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试环节,如合格人数不足比例,凡合格人员均进入体能测试环节。
2、体能测试: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试:100米跑、俯卧撑、仰卧起坐共三项,每项100分。考核标准参照《专职消防队员体能训练标准》,体能测试综合成绩按取三项总成绩的平均分作为体能测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
(3)体能测试合格者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如合格人数不足比例,凡合格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
3、面试: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4、加分项:
退役士兵或具有1年以上政府(企业)专职消防队工作经历的,加4分。
5、总成绩计算办法:
按照笔试成绩占30%,体能测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及有加分项的增加加分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30%+体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退役士兵或具有1年以上政府(企业)专职消防队工作经历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30%+体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加分项分数。
(三)体检:
在应聘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对象。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招聘单位负责。
1、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的部分项目进行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属于当场或者当日复查的体检项目须当场或者当日提出申请,其他项目可以在收到体检结果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一次。
2、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缺名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一次性递补。
(四)考察:
按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计生状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定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在考察中,经审定有《招聘公告》“不得报考条件”所列情况之一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
(五)公示和聘用:
1、考察合格者试用期为2个月,经考核合格的,实行劳务派遣用工模式。
2、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将集中组织进行岗前培训和培训考核,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工作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3、对违反单位相关规章制度及管理条例,或不服从指挥,或其他原因不能胜任工作的,由劳动合同所属方按程序予以解聘、辞退或开除。
四 、工资福利待遇
(一)工资待遇
1、试用期内工资为:2745元/月,缴纳“五险”。
2、正式录用后工资待遇参照开发区辅助人员标准执行,缴纳“五险一金”。
3、经考核合格,长期在消防队伍工作者,工资随工作年限递增,综合素质过硬者可任命特殊岗位并领取岗位津贴。
(二)休息时间
灭火救援岗位采取轮班执勤模式,实行24小时不间断值班备勤,每月休息8天,国家法定节假日,根据队伍执勤需要统一适当安排轮休。
(三)食宿标准
免费提供食宿。同时,将按季节气候特点,统一发放消防战斗员个人被装。
五 、本公告由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对参加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规违法行为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监督电话:0517—83123823(淮安市消防救援支队纪保督察科)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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